3月15日,記者從西安市發展改革委獲悉:3月16日起,西安市實施天然氣價格改革,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
此次改革調整了分類配氣價格。居民配氣價格由每立方米0.49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52元;非居民配氣價格由每立方米0.754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704元。居民用天然氣一階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1.98元調整為每立方米2.07元。天然氣價格中包含了居民10年到期燃氣表更換費用,今后各燃氣企業更換居民10年到期燃氣表不再向用戶收取費用;未到期燃氣表如出現故障,更換或維修也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學校、幼兒園、養老福利機構、城鎮社區居委會、小區自備鍋爐采暖、市政集中采暖,不執行居民階梯氣價,氣價在第一階梯終端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加0.02元,標準為每立方米2.09元。居民階梯氣價結算周期仍以年為單位,結算周期起始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