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日前發布《通知》稱,2019年廣西關閉煤礦礦井2處,化解過剩產能18萬噸。
根據《通知》,2019年3月底以前要完成關閉前公告,將關閉礦井名稱等相關信息刊登在《廣西日報》上進行公告。
2019年5月底以前要完成制定關閉工作實施方案。各有關縣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家及自治區的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同時指導煤礦企業制定企業的實施方案,重點指導企業制定并落實職工安置方案。各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指導。
2019年6月底以前要完成關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實施封井,認真對照《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驗收辦法》有關要求做好關閉各項工作。
煤礦企業關閉驗收實行三級驗收制度。煤礦企業關閉工作完成后,即可請求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形成縣級人民政府驗收報告,并由縣級人民政府提請設區市人民政府進行驗收。設區市人民政府必須在7月底以前完成對本市煤礦關閉驗收工作,并向自治區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需附縣級人民政府及設區市人民政府驗收報告)。
《通知》要求,被確定實施關閉的礦井在縣級人民政府公告后,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或建設)并開展關閉相關工作。礦井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監管,確保礦井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