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將繼續審議《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草案)》、修改《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對四川省嘉陵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老鷹水庫水源保護條例、升鐘湖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開展立法調研。這是記者4月9日從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布的2019年立法計劃中獲悉的。多部涉及水環境保護的立法項目納入立法計劃,備受社會關注。
近日,《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剛經過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第二次審議。條例草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細化了多項工作舉措,從嚴加強水環境保護責任成為一大亮點。作為四川省首次以單獨流域立法的方式推進污染治理的開篇之作,條例肩負著“盡快全面改善和保護沱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依法打贏碧水保衛戰,切實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同時為長江保護立法提供可資借鑒的流域立法經驗”的重要使命。“目前,該條例正在進一步抓緊修改完善,力爭早日出臺。”省人大常委會城環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四川省還將以此條例的制定經驗和實施情況為借鑒,研究制定出臺具有四川地方特色的水污染防治條例或綜合性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為四川省水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突出立法引領,省人大常委會著力強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法治保障,支持并指導獲得立法權的市州開展相關立法工作。2018年7月1日,四川省第一部水污染治理條例——《綿陽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正式施行,針對該市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難點問題,明確了水污染防治責任和工作內容,突出了監管問責,強化了責任落實。特別是立足綿陽實際,對水污染防治法中關于“河長制”的規定進行了細化,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重點河流和水庫水環境質量的統一監測、農村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水庫電站壩前水面漂浮物清理等10多個方面創設了管理制度,成為一大亮點。
2019年1月1日,四川省第一部流域水污染治理單行條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實施。一個月前,雅安寶興縣水利局按照該條例,對寶興縣螞蟥溝水電站處以2萬元罰款,并進行發電解網。這是雅安市以“生態流量管控”名義開出的首張行政處罰罰單,也是該條例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罰單。通過在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管控等方面的創設性立法,改善雅安市電站生態流量管控乏力的局面,讓這部條例得到普遍認可。
統計顯示,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省人大常委會先后審查批準了《內江市甜城湖保護條例》《廣元市白龍湖亭子湖保護條例》《成都市都江堰灌區保護條例》以及達州、廣安、眉山、樂山等多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市州單行條例,水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的地方法制規范體系正不斷完善。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