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生態環保督察已常態化,如何整治長久以來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提高環保督察質效?
浙江省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近日出臺《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基層減負十條措施(試行)》(以下簡稱《十條措施》),從督察前調研摸底、督察進駐會議、調閱資料、督察反饋及督察整改、信訪辦理、督察問責與激勵關懷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務實舉措,力求為基層松綁減負,激勵廣大生態環保干部擔當作為。
在“減”上做文章 去沉疴積弊提效率
如何從文山會海、過度留痕的沉疴積弊中解放出來,讓生態環保干部輕裝上陣?《十條措施》首先在“減”上做文章,對督察工作提出了一些硬杠杠。
為提高督察效率,《十條措施》要求壓縮督察時間,由原先的20天縮減為15天,最大限度減少駐點保障人員。精簡會議數量,從原先的5個減少至2個,即督察動員匯報會和督察意見反饋會??s減會議規模,壓縮會議時間,壓縮個別談話時間,減少談話人員數量,根據當地生態環境質量、產業結構特點、污染治理水平等情況,優化談話內容,提高談話針對性。
工作總結、統計報表、資料臺賬數不勝數,針對這一窠臼,《十條措施》要求改進督察資料調閱工作,控制資料調閱的數量,提高調閱資料的質量,調閱資料在往年基礎上減少30%左右。根據督察需要和前期摸底調研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地調閱資料,堅決糾正機械式做法。
同時,發揚“短實新”文風,壓縮督察反饋意見成效及建議部分篇幅和整改方案正文篇幅,根據減量不減質的原則,整合精簡督察整改各類材料報表,督察整改清單化報表由按月調度改為每兩個月調度一次;督察宣傳報道市級電視臺地方新聞欄目和市級黨報專題報道由每月兩次減為每月1次。
在“實”上下功夫 問題導向與實效導向相結合
生態環保督察基層減負要減數量,更要提質量。對此,《十條措施》在“實”上下功夫,堅持問題導向、實效導向。
為切實提高督察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十條措施》要求,強化督察行前摸底調研,采用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底調研工作。同時,優化下沉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堅持問題導向,以前期摸底調研情況為基礎,突出重點,把問題查準查實。下沉督察期間輕車簡從,不干擾基層正常工作,不要求市縣黨政領導陪同。
在督察效果方面,《十條措施》要求以解決實際問題和群眾評價為導向,優化督察方式方法。少看臺賬、多看現場,少聽匯報、多聽群眾意見和呼聲。加大信訪辦理、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落實情況面向社會的公開力度。
《十條措施》還要求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判定信訪是否辦結的標準,不拘泥于信訪辦理的程序,如問題尚未解決不做形式上的報結銷號。建立銷號不銷責任的長效機制和群眾反饋機制。
如何提升督察服務質效,為企業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十條措施》以堅持精準打擊環境違法和服務幫扶企業為抓手,要求嚴厲懲處環境違法企業、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堅決防止“以罰代管”、借督察之名搞“簡單化”“一刀切”行為。另一方面,突出督察服務,聽取企業對環境治理的建議和需求,幫助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促進企業高質量綠色發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