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對于煤礦不規范生產的整治的決心大,力度強,在進一步分析之前,我們先梳理一下榆林市出臺的《榆林市能源局關于做好煤礦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期批復及列入掛牌督察名單的企業名單情況。
通過梳理,我們發現,一則榆林市地方政府對于規范煤礦生產十分重視,復工復產要求明顯嚴于國家標準;二則各環節均落實“誰簽字誰負責”,高度強調追責到人的做法,盡量降低人為因素的干擾;三則煤礦復工復產需經歷“自查-書面申請-市縣兩級安監部門現場驗收-市縣兩級安監部門領導及同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四個階段,耗時漫長。
于此同時,榆林市政府于2019年發布通告,要求“炮采煤礦、邊角煤殘采煤礦、年產45萬噸以下煤礦(共720萬噸,占榆林地區2.33%)、違規承包(托管)煤礦、超層越界開采煤礦”五類重點煤礦全部停工停產。可見當地政府對此次整改是下定決心,力圖作出一番成績的。
從中可以看到,一則復產煤礦中多數為國有礦,而需督辦的煤企多為民營礦;二則督辦企業中“違規承包、非防爆車入井、生產不規范為主要隱患因素”,同時第三批名單中還有不少企業涉及“超產、越層越界開采”;三則第三批批復清單中方有部分為“第一批列入重大隱患”煤企。此三點特征,一方面應證了前述政府意愿,嚴抓生產不規范問題,尤其重視相關投入不足的民營礦井;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復產步調之緩慢。來源:秦皇島煤炭網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