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生態環境部公布“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名單,深圳市、包頭市、銅陵市等11個城市入選。按地區劃分可分為:
華東地區 :山東省威海市、江蘇省徐州市、安徽省銅陵市、浙江省紹興市4城;
華南地區:廣東省深圳市、海南省三亞市2城;
華中地區 :河南省許昌市;
華北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西南地區:重慶市(主城區);
東北地區:遼寧省盤錦市;
西北地區 :青海省西寧市。
同時,河北雄安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福建省光澤縣、江西省瑞金市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起推動。
“無廢城市”是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通過推動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固體廢物對城市環境影響降至最低,實現從源頭治理和資源化利用的目標。
原文如下:
關于發布“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名單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要求,我部組織各省推薦“無廢城市”候選城市,并會同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候選城市政府積極性、代表性、工作基礎及預期成效等因素,篩選確定了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等11個城市作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同時,將河北雄安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福建省光澤縣、江西省瑞金市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并推動。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9年4月30日
抄送:中央改革辦,深圳市、包頭市、銅陵市、威海市、重慶市、紹興市、三亞市、許昌市、徐州市、盤錦市、西寧市、瑞金市、光澤縣人民政府,河北雄安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管理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5月5日印發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