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和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我省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近日,市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降低西寧市區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對市區居民用、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標準】
居民用氣(炊事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61元調整為1.60元;
居民用氣(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3元調整為1.42元;
居民用氣(炊事+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7元調整為1.46元。
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標準
居民集中供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1元調整為1.40元;
行政事業等單位集中供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59元調整為1.58元;
工業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91元調整為1.90元;
商業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28元調整為2.27元;
公交CNG站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84元調整為1.83元;
社會CNG站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93元調整為1.92元;
社會車輛(含出租車)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3.20元調整為3.19元。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工業用氣價格暫緩執行。以上標準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