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哈爾濱市舉行理順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聽證會,提出調整方案:居民銷售價格分3個階梯檔次(每立方米)調價,第一檔由2.8元調為2.94元、第二檔由3.36元調為3.53元、第三檔由4.2元調為4.41元;獨立采暖用氣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生活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的氣價標準由3.08元調為3.24元?,F場27名聽證代表一致同意該調整方案。
據了解,近年來天然氣市場價格發生了變化,國家也明確提出要理順天然氣價格,建立反映供求變化的彈性價格機制和上下游聯動機制,并且對低收入人群給予適當補貼。同時,省內省外的同類城市已經調價或正在調整。其中沈陽市已由2.95元調為3.16元,我省佳木斯市已由2.65元調為2.98元。
據了解,居民年用氣量在288立方米(含)以下為第一檔,在288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含)為第二檔,在360立方米以上為第三檔。目前哈市有96.43%的居民用戶年用氣量在第一檔范圍內,年戶均用氣量為77.86立方米;1.68%的居民用戶年用氣量在第二檔,年均用氣量293立方米;1.89%的居民用戶年用氣量在第三檔范圍內,年用氣量406.38立方米。本次第一檔氣價調增0.14元,戶均年多支出10.9元。聽證代表一致認為本次調價幅度小,適合哈爾濱市的收入水平,基本不影響居民生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