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和民生息息相關。在今(27)日舉行的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迎來第四次審議,此次審議稿重點修訂了天然氣行業服務要求。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黃源彪介紹,今年3月,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以下簡稱三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多數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三次審議稿對天然氣規劃和建設、特許經營管理、規范服務、規范用氣等都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已經比較成熟。也有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天然氣供氣價格、行業服務、入戶檢查等提出了意見,建議對三次審議稿作進一步修改。
會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制工委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其他各方面意見對三次審議稿進行了修改。經市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形成了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四次審議稿)(以下簡稱四次審議稿)。
記者注意到,四次審議稿對三次審議稿的修改主要是集中在規范行業服務、天然氣設施建設工程的自主選擇權、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方案引入第三方評估、特許經營項目依法招標、修改完善入戶安全檢查這五個方面。
進一步規范天然氣行業服務是此次修訂的重點。四次審議稿主要作了兩方面修改。一是強化國家標準的執行力,在第二十九條增加規定,天然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燃氣服務導則》提供服務,天然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燃氣服務導則》加強服務監督檢查和考核,并在法律責任中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八條,規定了不按國家標準提供服務將被處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二是在第八條中增加一款,規定天然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天然氣行業協會的指導。
在天然氣設施建設工程的自主選擇權方面,四次審議稿進行了強調。四次審議稿在第十一條中增加規定,“天然氣設施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由工程的業主單位或者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單位承擔。”
在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方案引入第三方評估方面,四次審議稿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四次審議稿在第十七條中明確天然氣管理部門在開展天然氣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方案可行性評估時應當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
在特許經營項目依法招標方面,四次審議稿認為招標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不宜在修訂草案中規定其他形式,因此刪除了“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以通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的表述。
在完善入戶安全檢查方面,四次審議稿進行了修改。四次審議稿對第三十三條入戶安全檢查的規定作兩點修改。一是規定入戶安全檢查時間優先安排在周末、節假日等方便用戶的時間;二是刪除了三次審議稿中三次不能開展入戶安全檢查則可以暫停供氣的規定。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