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的風險管控應從3個環節進行,即污染源的治理、污染暴露途徑的阻斷和受體人群的控制。第七屆國際場地修復論壇近日在上海成功舉辦。上海市環科院副院長、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土壤污染控制與修復工程技術中心主任黃沈發在論壇上提出,土壤污染的風險管控應從3個環節進行,即污染源的治理、污染暴露途徑的阻斷和受體人群的控制。
不再盲目大治理 創新“修復工廠”方式,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治理修復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土壤環境保護工作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同時也確定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以風險管控為根本原則。
黃沈發介紹說,我國傳統的治理思路僅是對污染源的治理,將土壤中的污染物一次性剔除,因此要付出高昂的治理成本。“其實,土壤污染防治與水體、大氣、固廢的污染防治存在根本區別。盲目進行大治理、大修復的方式將被顛覆。”
他透露,上海已經在部分城市老舊工業區轉型用地的污染治理方面,應用了全新思路,并取得成效。他以寶山南大老工業基地治理為例,寶山南大老工業區地處于上海的西北角,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聚集了大量的工業生產企業,涉及化工、皮革、危化倉儲等重化污染行業,在上世紀80年代成為廢氣、污水不絕的重污染地區。2011年起,南大老工業區被列入上海市重點區域整體轉型發展地區,規劃面積約為6.29平方公里。
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規劃用地功能、區域環境條件及地塊開發進程等因素,決定采用設立“修復工廠”的治理修復方式。首先按照經調查評估確定的區域污染底圖,對這一區域規劃用地功能及其控制性詳規方案進行規劃調整和布局優化。
其次,在適當選地上建立“修復工廠”,全過程服務于整個規劃區域的整治開發,包括設置封閉式處置作業區、廢氣處理區、淋洗作業區、熱脫附作業區、污染土堆存區、綠化培植區等功能區域,對污染土進行集中處理,分類設定再利用方式的風險控制標準,經治理達標后,實現資源化安全再利用和就地消納。
同時,“修復工廠”作為一個臨時實驗室,還具備技術研發、中試、實證的功能。“這種模式不僅能夠確保區域開發進度,還能防控二次污染,滿足最新修復效果評估要求。”黃沈發說。
他還補充道,項目組還建立了一整套“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利用長期監控系統,以加強對場地污染衰減狀況及風險水平的全程跟蹤。
據了解,對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方法,除上海外,全國多地也在積極探索。《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臺將土壤污染治理納入法治化軌道,讓各地先行先試的做法有法可依,也在一定局面上打破了以前多頭治理的亂局。接下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效貫徹實施,還需要在技術標準規范層面以及地方管理體系方面加以完善。
多種技術尚需攻堅
包括冶金、化工和石化等行業企業搬遷污染場地和污染農地土壤的分離、鈍化、穩定化、脫附和降解修復等關鍵技術。
論壇上,專家學者從治理路線和技術等方面為我國土壤治理和修復指明方向。
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研究員駱永明從土壤環境監測、信息、管控及修復四大方向對未來土壤污染修復技術的研發和發展進行了探討。
他認為,我國場地修復科技創新思路應當突出高風險污染場地修復和中輕度污染農田土壤修復的重點,研發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重金屬、POPs、VOCs和石油污染的場地、農田、礦區、油田土壤修復技術與設備。
“突破冶金、化工和石化等行業企業搬遷污染場地和污染農地土壤的分離、鈍化、穩定化、脫附和降解修復等關鍵技術,帶動同類技術的創新、提升和應用,培育領軍人才和龍頭企業。”駱永明說。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