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傳來消息,河津市因大氣環境污染問題突出被掛牌督辦。掛牌督辦時間從6月1日起至9月1日。
5月25日,省生態環境廳對河津市環境污染突出問題進行突擊檢查發現,龍門村南山多家采石場挖山取石導致山體大面積裸露,場區原材料堆放未采取抑塵措施。工業企業特別是焦化行業布局分散,部分焦化廠廠區緊鄰居民,影響周邊群眾生產生活。工業企業違法超標排污,有些企業甚至停運污染防治設施。108、209國道揚塵嚴重,多家儲煤企業煤炭堆放未采取苫蓋抑塵,企業周邊道路揚塵問題突出。
針對發現的問題,省生態環境廳對河津市領導班子集體進行了約談,要求河津市對反饋的問題要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立行立改,迅速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精準治污,科學施策,堅決把污染問題整改到位。運城市政府要強化督導,按照約談要求,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履職盡責,切實督促到位,指導到位。
在掛牌督辦期間,省生態環境廳將對整改情況開展環境執法后督察。河津市在完成督辦要求后,向省生態環境廳提出解除掛牌督辦申請,驗收合格后,省生態環境廳將下達解除督辦通知書并向媒體通報。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