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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2019-07-10 14:13:23 北極星大氣網

日前,北京通州印發通州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全文如下:

通州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大決策部署,根據《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以《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為指導,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細顆粒物(PM2.5)治理為重點,以精治為手段、共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聚焦柴油貨車、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重點防治領域,優化調整運輸結構、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著力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全面推動綠色發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0年,本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在“十三五”規劃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市民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全區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比2015年減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到2020年我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

各鄉鎮、街道空氣質量控制指標按照年度藍天保衛戰任務指標執行。

二、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推進移動源低排放化

通過采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大力推進車輛電動化、加快淘汰老舊車、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等措施,到2020年,交通領域污染物排放量力爭比2017年減少30%。

(三)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貫徹落實《北京市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專項實施方案》和《北京市物流業三年提升行動計劃》,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優化調整貨物運輸方式,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積極支持配合京津冀地區建材、汽車、石化產品等大宗貨物運輸“轉公為鐵”。

(四)大力推進車輛電動化。貫徹落實以推進柴油車電動化為重點的北京市新能源車推廣專項實施方案,區商務委要牽頭制定物流倉儲企業疏解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優化物流園區和客貨運場站布局,對現有物流、倉儲企業進行提升整治。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基本采用電動車。到2020年,郵政、城際快遞、輕型環衛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辦理貨車通行證的輕型物流配送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在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車為電動車。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貫徹落實北京市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公交、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和城市公用充電設施建設,并在具備條件的物流園、 產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市場、旅游景點、貨運樞紐、郵政快遞分撥處理中心和規模較大的郵政快遞營業投遞網點等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新能源車輛在城區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實現充電設施平均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

(五)加大高排放車嚴管嚴查力度。貫徹落實北京市低排放區擴展到全市域的政策,通州交通支隊加大對車輛違反禁限行規定的查處力度。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財政局牽頭落實全市老舊車輛淘汰鼓勵政策,宣傳貫徹綠色貨運發展。由區交通局、區城管委分別牽頭,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組織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公交、環衛車輛。2019年,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基本淘汰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

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進一步完善區環保局檢測、通州交通支隊處罰、區交通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通州交通支隊、區環保局做好路檢路查,每年在進京路口和區內主要道路完成市級下達的重型柴油車檢查任務指標。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加快建立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對于排放超標的外埠車輛,不予辦理進京證;對于排放超標的本市車輛上路行駛的,加大處罰力度。區環保局負責對全區域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進行檢測。

強化車輛全流程監管及查處。區環保局針對轄區內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旅游景區、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集中停放區域,開展入戶執法檢查,嚴查排放超標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出租車、租賃車、駕校車等車輛的抽查和定期檢測,除檢查車輛排放是否超標外,重點檢查凈化裝置是否拆除、車載診斷系統(OBD)是否正常工作。按照市環保局統一部署,組織對在用車超標問題較多的車型開展溯源符合性檢查,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銷售企業、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等;通州工商分局依法對生產、銷售超過國家和本市排放標準車輛的行為進行處罰。區質監局、區環保局、通州交通支隊等部門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嚴格實施“記分制”管理,加強遠程監控、現場巡查,嚴厲打擊尾氣檢測弄虛作假、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

(六)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貫徹落實北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和環保標識管理政策。區環保局組織各鄉鎮、街道開展對轄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備案、環保標識發放、執法檢測等工作。2020年,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進一步拓展到全區范圍。根據市級統一部署,區環保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對使用頻次高的工程機械開展在線監控,建立全區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相關信息數據庫。

強化行業管控。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區園林綠化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等部門要制定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制度,向區環保局備案,并牽頭推進本行業本領域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工作,鼓勵使用電動或符合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要完善本行業本領域施工招標文件和承發包制式合同,將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水務、園林等工程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作為招投標文件內容及相應評標因素,并監督落實;要組織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屬地鄉鎮、街道備案并接受區環保局等部門的排放執法檢測。自2020年起,全區域范圍內各類工程禁止使用無環保標識、未通過備案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七)嚴格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和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自2020年1月起,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區環保局、區交通局等部門要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確保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

(八)嚴格油品質量監管。通州工商分局、區質監局要加大貫徹落實北京市第七階段車用燃油地方標準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油品制售、流通等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要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九)推進機動車大數據分析監控體系建設。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和要求,適時新增重型柴油車應實現排放在線監控功能。具備條件的在用柴油車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聯網。區環保局按照市級部署建立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在線監控平臺。2018年底前,配合市級部門,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數據監控系統和定期排放檢驗機構機動車排放檢測數據監控系統,實現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

三、堅持標本兼治,推進揚塵污染管控精細化

健全統分結合、行業監管、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揚塵管控責任體系,以工地揚塵、道路揚塵、裸露地面揚塵為重點,以標準規范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抓手,以監測評價考核為手段,不斷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潔的城市環境。2020年與2017年相比,全區降塵量下降30%。

(十)健全完善揚塵監管機制。2018年10月底前,配合市環保局建成各鄉鎮、街道的粗顆粒物監測網絡基礎設施。自2018年11月起,按照市級部門統一要求,對各鄉鎮、街道的粗顆粒物進行實時監測,將監測結果及時反饋至各鄉鎮、街道,按照區政府績效考核整體工作計劃適時將測評價結果納入對各鄉鎮、街道的生態環境保護考核體系。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區水務局、區園林綠化局等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業本領域工地,貫徹落實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范。區城管執法局等各相關執法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各類工地揚塵治理情況執法檢查。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揚塵污染控制工作。

(十一)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各區組織全面推進綠色施工,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和“門前三包”的揚塵防治要求;組織各鄉鎮、街道派專人巡查,監督工地出入口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沖洗保潔情況并督促問題整改;鼓勵工地聘用第三方專業公司進行施工揚塵治理。

嚴格落實揚塵控制規范。貫徹落實北京市建筑施工揚塵排放標準及《綠色施工管理規程》,進一步明確涉及交通、水務、園林綠化、架空線入地等工程揚塵治理要求,增加和細化高圍擋、密閉化、噴淋、噴霧、抑塵劑、洗輪機等應用要求;明確拆除違法建筑等過程中涉及拆除、粉碎、運輸、后處置等全流程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各主管部門分別牽頭明確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關實時監測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完善揚塵在線監測系統。根據市環保局統一部署逐步擴大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范圍,2019年底前,全區規模以上的水務、公路、園林綠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各類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攪拌站、砂石料廠、建筑垃圾渣土消納場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顆粒物在線監測系統,并實現與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區水務局、區園林綠化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局在線監測平臺聯網。

加強揚塵違法行為閉環管理。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區水務局、區園林綠化局等部門要完善行業揚塵監管體系。區城管執法局要加強現場執法檢查,對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在24小時內現場核驗,依法處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通過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等發現的揚塵污染行為線索移送至區城管執法局和屬地;區城管執法局要在接收后24小時內現場核驗,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并于一周內將查處結果反饋至行業管理部門和屬地鄉鎮、街道。在同一施工周期內,對因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被處罰2次、仍有揚塵行為的施工單位,城管執法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其采取責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對被處罰3次仍有揚塵行為的,上報市級部門給予暫停其在京投標資格半年;對被處罰4次及以上、惡意造成揚塵污染、拒不整改的,納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十二)提高道路保潔水平。按照“城鄉統籌、深度保潔”的原則,2018年9月底前,貫徹落實本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對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鎮村公路,按等級,分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確機械清掃保潔、人工輔助清掃的責任主體和清掃標準、作業頻次。區城管委可根據實際制訂實施嚴于市級標準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規范,并加大清掃保潔資金投入,落實環衛勞動定額和預算定額,建立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道路清掃保潔體系。自2019年1月起,實現各級各類道路的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清掃保潔“全覆蓋”。到2020年,城市道路“沖、掃、洗、收”新工藝作業率達到92%。由區農委牽頭,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為牽引,積極配合對接美麗鄉村建設相關政策,將農村各類道路保潔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內容。

(十三)整治面源揚塵。根據市環保局每月通報的關于裸地、拆遷地塊的揚塵整治情況,各鄉鎮、街道立行立改,并建立問題發現、問題反饋、問題整治長效機制。按照“標本兼治、動態治理”的原則,各鄉鎮、街道組織對轄區裸地全面排查,建立臺賬并動態更新;按照宜林則林、宜綠則綠、宜覆則覆的原則,隨時采取綠化、生物覆蓋、硬化等措施,分類施策,動態整治。2019年底前,各鄉鎮、街道牽頭完成現有砂石料場、砂石坑的整治,嚴防新增。

(十四)聯合整治渣土車運輸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區城管委負責加強對渣土運輸企業車輛辦理渣土運輸準運證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對不具備經營許可的運輸企業、不符合本市標準的運輸車輛,不予核發運輸車輛準運證。住建部門在辦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手續時,要核查建設單位提供的運輸企業經營許可、運輸車輛準運證、工程項目消納證等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發放《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督促施工單位“進門查證、出門查車”,保障施工單位使用合格渣土運輸車輛,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合法合規。區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隊要采取約談、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等措施,嚴肅查處營運性渣土車違法違規行為。

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推進工業生產綠色化

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牛鼻子”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以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為牽引,加快推進減量發展、綠色發展,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十五)深入推進產業綠色發展。嚴格執行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的行業項目準入。加快節能環保升級改造,開展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建設。

發展節能環保產業。要加快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培育發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業態,在揮發性有機物、揚塵、餐飲油煙等治理領域率先突破,為環境污染治理提供專業化、市場化服務。

(十六)調整退出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區經濟信息化委、區環保局等部門強化目錄管理(《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及《北京市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企業退出工作方案》,完善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的退出機制,持續推進污染物排放較大、能耗較高、工藝落后、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和污染企業退出。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一般制造和污染企業120家以上。

健全“散亂污”企業的發現、整治機制。由區環保局、區經濟信息化委牽頭,開展新一輪“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通過“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鄉鎮、街道組織村(社區)完成新一輪拉網式排查“散亂污”企業,確保實現動態清零。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加強日常巡查,水務、電力和環保等部門要加強用電用水量監控和大氣污染熱點網格技術應用,嚴防“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

(十七)分行業推進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區環保局、區經濟信息化委等部門要貫徹落實北京市2018-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對印刷、家具、機械、電子等重點行業,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實施生產過程密閉化改造,配備高效溶劑回收和廢氣深度治理系統,強化處理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監管,從嚴查處超標排污行為。

加強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牽頭落實北京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管理規程,組織進一步調整優化混凝土攪拌站布局,堅持產能減量置換,2020年底前完成綠色生產和密閉化升級改造。

(十八)完善管理機制促進工業源全面達標排放。構建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體系,根據市環保局統一部署,組織落實國家排污許可相關制度規定,分批分步核發排污許可證,明確對排污單位的原輔材料、生產工藝、污染治理設施、總量控制、錯峰生產等要求。2020年,實現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全覆蓋”。

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區環保局等部門負責完善促進清潔生產有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25噸的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五、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消費清潔化

(十九)建立無煤化管理長效機制。鞏固無煤化成果,建立清潔取暖設備的運維服務機制,確保安全、穩定運行。禁運、禁存和禁售散煤,防止散煤復燒。

(二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據市發展改革委相關政策要求,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能耗限額標準體系。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國土委通州分局牽頭落實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節能率達到80%以上;加快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六、加強面源污染治理,推進生活和農業污染排放減量化

以建筑裝飾、餐飲、汽修等行業為重點,加強生活領域污染治理。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完善與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結構,逐步推進農業生產生態化。

(二十一)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建筑類涂料和消費品使用。嚴格執行本市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區質監局、通州工商分局等部門組織加強生產、銷售領域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產品檢測,自2018年9月起,每月對生產企業、超市、建材市場進行抽檢抽查,曝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銷售場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按職責分工組織在房屋建設和維修、公路道路建設和維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各類工程中,將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的有關要求作為招標文件內容及相應評標因素;同時,率先在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會化監測機構進行抽檢、檢查,鼓勵社會投資的建設工程主動委托社會化監測機構進行抽檢,確保使用達標產品。質監、工商部門定期向社會公開曝光,對出現2個以上批次產品抽檢超標的,依法追溯生產企業責任。

(二十二)開展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區交通局牽頭,對汽修行業進行分類管理,提高汽修企業從事噴漆工藝的準入門檻,促進汽修行業提質升級。探索取消城市副中心重點區域汽修企業噴漆工序。2020年底前,完成全區一、二、三類汽修企業噴漆污染標準化治理改造,城市副中心重點區域的汽修企業退出鈑金、噴漆工藝。

(二十三)大力整治餐飲油煙。多措并舉,開展“三個一批”綜合治理工作。“無證無照”等違法餐飲清理一批,工商、城管、食藥等部門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加大對“無證無照”等違法餐飲企業、露天燒烤的查處力度。守法經營提升一批,環保、公安、城管、食藥、工商、消防等部門開展貫穿全年的餐飲企業聯合執法行動。以人口密集區、關鍵業態、群眾反復投訴對象為重點,以查促改、以罰促治,督促餐飲企業實施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達到本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問題突出餐飲企業整治一批,對超標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責令停業整治等措施。

完善管理協作機制。建立部門協調、信息對接工作機制,食藥部門健全餐飲企業臺賬,定期提供給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將餐飲大氣污染物排放納入餐飲業量化評級管理體系,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將一年內依法處罰2次以上的餐飲企業通報食藥部門,食藥監管部門依據量化分級規定對相關企業實施降級處理。

(二十四)進一步降低燃氣采暖熱水爐氮氧化物排放。區住建部門牽頭嚴格落實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新、改、擴建工程禁止使用能效標識2級及以下的燃氣采暖熱水爐,氮氧化物排放達到燃氣采暖熱水爐國家標準規定的5級要求。

(二十五)控制農業源氨排放。區農業局牽頭,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深入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實施有機肥代替化肥行動;優化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鼓勵禁限養區內規模以下經營性畜禽養殖自愿有序退出;強化畜禽養殖業氨排放綜合管控,推廣低蛋白飼料,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規范畜禽糞尿貯存管理,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

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區農委牽頭,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區農機中心、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要全面加強農作物秸稈、枯草樹葉、垃圾等禁燒管控,各鄉鎮、街道要強化禁燒主體責任,加強網格化監管措施,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

七、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加強空氣重污染應對

聚焦秋冬季,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應對空氣重污染,推動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二十六)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由區環保局牽頭制定秋冬季攻堅行動任務措施(表),聚焦大型貨車運輸、施工工地、餐飲企業和汽修維修等重點領域,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措施。區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加強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企業錯峰生產方案,并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相關行業企業,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二十七)應對空氣重污染。按照生態環境部、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修訂完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對工業企業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并動態更新,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量化細化應急減排比例。空氣重污染期間,加強督查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切實發揮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

強化鄉鎮、街道應急措施落實。各鄉鎮、街道要修訂完善屬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細化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確保應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全面排查、建立臺賬,按照不低于減排比例要求的原則,建立屬地停限產等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并動態更新;預警期間,及時響應、全面巡查、專人盯守,確保職責落實到位。

八、齊抓共管,健全社會共治體系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調查研究、決策部署,加強對重大部署、突出問題、重點工作的調度,定期組織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區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

落實市級統籌、區級落實、鄉鎮、街道具體監督、村(社區)巡查的工作機制。區環保局負責制定區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將各項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到鄉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并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快鄉鎮、街道實體化綜合執法平臺建設,提升環保監督管理能力。村(社區)要及時發現、報告違法排污行為等問題。

(二十九)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級各類企業要增強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履行達標排放責任,踐行綠色生產,建立健全環保規章制度,強化全過程管理,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努力建設成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情況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

(三十)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強化社會監督。支持新聞媒體、環保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等有序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經驗做法,曝光環境違法行為。發揮街巷長、小巷管家和網格員作用,健全問題發現、反饋、處置機制。結合新媒體應用拓寬社會公眾監督渠道,實施有獎舉報,探索建立環保監督員制度,進一步強化社會力量監督。

九、強化基礎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環境治理水平

(三十一)強化綠色科技創新引領。區科委、區環保局配合市科委、市環保局等部門做好污染防治相關技術研究、研發及應用,強化精細化管理技術支撐,提高環境大數據分析應用水平,常態化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等工作,為城市建設、污染治理等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三十二)提升環境監管能力。配合市環保局健全大氣環境綜合監測網絡體系、推進PM2.5熱點網格技術應用、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系統,運用多種監測技術、大數據分析手段,健全天地空一體化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體系,構建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監測網絡。

提高污染源監控水平。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排查各類涉氣污染源,形成基礎數據臺賬并動態更新,為科學開展各項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三十三)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由區財政局牽頭,健全完善與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相匹配的各級財政投入機制,做好打贏藍天保衛戰資金保障。

完善經濟政策體系。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化委、區環保局、區農業局、區城管委、區財政局等部門牽頭落實北京市差別化電價、水價、氣價等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落實好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推進電能替代的經濟激勵政策。

(三十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區環保局、通州交通支隊、區交通局、區城管執法局、通州工商分局、區質監局等部門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機制,采取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專項行動、處理群眾投訴舉報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煙氣在線監測、熱點網格、移動監測、電量監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停產限產、移送拘留、關停取締等措施,嚴厲打擊各類大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加強聯合執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信用聯懲,對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排放等各環節開展執法,依法嚴格懲處環境違法和犯罪行為。

(三十五)嚴格環保督察考核問責。對中央環保督察、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和市級環保督察等反饋的各類問題,健全整改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確保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對揚塵污染等共性突出問題和市民反復舉報的問題,健全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等機制,推進問題解決。區委、區政府督查室等部門通過督查機制強化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落實。




責任編輯: 江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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