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關于規范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國家出臺明確的產業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氣及配套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核準。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精神,認真做好規范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的工作。
通知明確煤制天然氣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在國家能源規劃指導下統籌考慮、合理布局。
通知稱,根據我國國情,煤制天然氣產業的發展思路是:綜合考慮資源承載、能源消耗、環境容量、天然氣管網、區域市場容量等配套條件,合理布局煤制天然氣氣源點,優先安排煤炭調出區煤制天然氣項目;鼓勵采用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和國產化設備項目;鼓勵節能節水降耗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發展煤、電、氣、化多聯產,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效;與天然氣管道規劃銜接,落實外輸通道和天然氣銷售市場,大力開發和推廣天然氣終端高效利用方式。
通知還表示,在國家出臺明確的產業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氣及配套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核準。各級地方政府應加強項目管理,不得擅自核準或備案煤制天然氣項目。對于本通知下發前已經備案和核準的項目,各地發展改革委應進行認真篩選和清理,對不具備資源、技術、資金等條件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符合上述發展思路的項目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