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四部門聯合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指導各地加強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方案》指出,工業爐窯是工業領域大氣污染的主要排放源之一。相對于電站鍋爐和工業鍋爐,我國工業爐窯污染治理明顯滯后,對環境空氣質量產生重要影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源解析結果表明,細顆粒物(PM2.5)污染來源中工業爐窯占20%左右。尤其是在磚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鑄造、鐵合金、再生有色金屬等涉工業爐窯行業,“散亂污”企業數量多,環境影響大,嚴重影響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方案》提出,到2020年,完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工業爐窯裝備和污染治理水平明顯提高,實現工業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進一步下降,促進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強調,要建立工業爐窯詳細管理清單,實現監管全覆蓋。聚焦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以及相關產業集群,加大綜合治理力度。
要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實施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深入推進涉工業爐窯企業綜合整治,強化全過程環保管理,全面加強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管控。
加快完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2020年6月底前,完成鑄造、日用玻璃、玻璃纖維、礦物棉、電石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格監督執法,加大聯合懲戒力度,顯著提高環境違法成本。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增強服務意識,實施差別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勵和約束機制。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重點區域嚴格控制涉工業爐窯建設項目。鼓勵各地制定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各地應將涉工業爐窯企業全面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做到全覆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