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廳發布了“2019年1—6月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情況”,根據《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約束辦法》,遂寧市因空氣質量改善明顯,獲得PM2.5目標任務激勵資金和同比改善激勵資金共計605.52萬元。
據省污染防治攻堅辦通報,今年上半年,遂寧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率為92.8%,同比上升2.7個百分點,較全省平均值(87.3%)高5.5個百分點;PM2.5(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3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較全省平均值(38.7微克/立方米)低3.8微克/立方米;PM10(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5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較全省平均值(58.6微克/立方米)低4.4微克/立方米。
從成都平原地區來看,遂寧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率、PM2.5、PM10三項指標分別列居第1、2和2位;從全省來看,三項指標分別列居第6、7和6位;從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來看,遂寧市空氣質量排名全國第20位,改善幅度排名全國第15位。
下一步,遂寧市將嚴格落實臭氧防控方案,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落實企業錯峰生產,控制臭氧(O3)污染風險。持續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著力抓好工地和道路揚塵、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據悉,待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獎金到位后,將全部用于遂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