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到9月底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比去年同期下降9%,PM2.5平均濃度比去年同期下降7%
為深入推動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近日,石家莊市出臺《大氣污染集中整治夏季會戰實施方案》,實施九項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到9月底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比去年同期下降9%,PM2.5平均濃度比去年同期下降7%。
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嚴格按照“散亂污”企業界定標準,持續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取締一起。
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對建筑施工揚塵、城市道路揚塵、拆除工地揚塵、工業料堆場揚塵等進行整治,確保PM10、PM2.5得到有效控制。
開展工業企業清潔化整治專項行動。加快實施鋼鐵、焦化、水泥、火電等企業產能壓減工作。對列入年度退城搬遷計劃的企業,加快搬遷進度。強化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管控,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
開展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拆除集中供熱覆蓋區域內的分散燃煤鍋爐,城鄉接合部、縣城和農村地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加快推進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非電燃氣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層燃爐和拋煤機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
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加強對涉VOCs企業的監督管理,對治理工藝單一、設計不規范,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進行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加強干洗、餐飲、建筑裝飾等行業VOCs治理,基本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餐飲企業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定期清洗。
同時,開展劣質散煤管控專項行動,加強農村地區散煤回收、置換工作,確保農村地區散煤“禁燃”工作落實到位,“禁燃區”和“雙代”完成區域內禁止散煤銷售和使用。開展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管控專項行動,全面落實市、縣、鄉、村四級生態環境監管責任制,嚴厲打擊、全面禁止露天焚燒。開展成品油市場整治專項行動,依法依規對非法調油窩點、非法油品銷售點、非法流動加油罐車等非法經營站點、車輛和非法儲存使用燃油、偷稅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清理整治,尤其是對黑加油站(點、車)實施動態清零。開展機動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常態化開展路查路檢,加大對進入主城區重型柴油車的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黃牌貨車違法闖禁行等違法行為。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禁止使用超標排放工程機械,消除冒黑煙現象。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