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控制總磷污染,生態環境部日前通報了長江經濟帶“三磷”專項排查結果,692家“三磷”企業(礦、庫)中有276家存在生態環境問題,占比40%。
據《長江“三磷”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生態環境部組織長江經濟帶7省(市)開展為期兩年的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地方自查已全面結束。從自查情況看,湖北、貴州、云南、四川、湖南、重慶、江蘇等7省市聚集了全國60%以上的涉磷企業,“三磷”企業(礦、庫)數量高達692家(個),其中磷礦229個、磷肥企業252家、含磷農藥企業29家、黃磷企業85家、磷石膏庫97個。
排查發現,磷石膏庫問題最為突出,53.61%的磷石膏庫存在環境問題;其次是磷肥企業,問題率高達47.62%;黃磷和含磷農藥企業存在問題比例分別為42.35%和34.48%;磷礦問題率相對較低,也達25.33%。
生態環境部表示,為妥善解決“三磷”企業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針對磷礦、磷肥、含磷農藥、黃磷和磷石膏庫5類重點,按照《實施方案》提出的“三個一批”要求,即以飲用水源地等敏感水體以及人口密集區為重點,以符合行業政策為基準,依法律法規關停取締一批,消除“三磷”行業重大環境風險;以實現達標排放和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核心,整治規范一批,提高全行業環境管理水平;以推動行業清潔生產和技術進步為導向,改造提升一批,促進行業轉型升級,分別明確關停取締要求、規范整治要求和提升改造要求,以及企業各產污治污環節的整治要點等。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