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一:LNG項目迎來投資高峰期,供應過剩局面加劇
* 2019年迎來液化項目投產高峰,計劃投產項目產能4080萬噸/年(高于2018年實際投產產能3200萬噸/年)。上半年,全球新增8個LNG液化項目,產能2720萬噸/年,主要是美國、澳大利亞和俄羅斯。
* 2023年左右市場轉向供應偏緊的判斷或將被打破。隨著加拿大LNG Canada和美國Golden Pass在未簽訂長期合同的情況下達成最終投資決定(FID)以及Mozambique LNG1區和部分美國項目購銷協議(SPAs)的簽訂,標志著LNG市場投資開始回暖。預計,2019-2020年將有近1億噸液化產能達成FID,到2020年末,LNG市場過剩產能將達2500萬噸-5500萬噸。
特點二:亞洲現貨價格首次低于歐洲,今明兩年氣價將處于相對低價期
* 亞洲進口LNG現貨價格首次低于歐洲。亞洲各國為預防冬季供應短缺、價格飆升情況在夏秋季提前備貨,而進入冬季后需求疲弱、接收站能力飽和,使現貨價格下滑并低于歐洲。
* 短期價格走低,中遠期價格上升。中長期看,歐亞價格聯動性加強,價差進一步縮小,亞洲對全球LNG市場影響作用越加明顯。
特點三:LNG全球化趨勢愈加明顯,貿易方式更加靈活,參與者更加多樣
* LNG現貨占比、進出口國家數量、轉出口貿易量三大指標的提升使全球化趨勢愈加明顯。亞洲現貨進口量占比64%,中國占比37.2%。2018年參與LNG貿易的出口國共20個,較上年增加1個;進口國42個,較上年增加2個;12個國家轉出口LNG至22個國家,合計轉出口量404萬噸,同比上升36.5%。
* 賣家積極運用聯營模式等新的貿易策略推動液化項目投資。
特點四:貿易合同和定價方式更趨靈活多樣
* 買方從追求LNG合同“短小”向“短中長”平衡,以謀求靈活性和供應安全相統一。各需求國已簽署的長約相繼到期;受2017年冬季亞洲市場,特別是中國供應緊張的影響,亞洲各主要進口國均積極備貨、補充庫存,以保障長期供應安全,應對冬季需求高峰。
* 首次出現與煤炭價格掛鉤的LNG定價方式。與油價掛鉤斜率或將維持在11%-12%;殼牌與日本東京燃氣公司簽署了以煤炭指數定價的無約束力LNG供應協議。預計未來將會出現以新能源價格、電力價格等更加廣泛的定價方式。
特點五:LNG與管道氣競爭加劇,俄美博弈將重構全球天然氣格局
* 俄羅斯、美國天然氣出口能力正加速提升。北溪二期、土耳其溪、中俄東線三條管道合計輸送能力1560億立方米,預計2019年投產后俄羅斯管道天然氣出口能力將提升60%;同時,亞馬爾項目上產,也將使俄羅斯LNG出口能力大幅提升。美國多個LNG項目將于2019年建成投產,出口能力有望提升160%。
* 亞歐市場是俄天然氣與美LNG博弈的目標市場。對傳統LNG出口大國卡塔爾、澳大利亞等構成競爭壓力,對中、韓等亞洲進口國和歐洲進口國來說,則是促進來源多元化,提升話語權,增強買方市場地位的機遇期。俄美博弈將對全球天然氣貿易格局產生重大影響。
特點六:日韓帶動亞洲天然氣市場改革
日本 :2017年4月起實施新一輪的天然氣改革。
*尋求進口來源多元化,保障天然氣供給安全:鼓勵多元化主體參與天然氣進口貿易;
*重組上中下游一體化的市場結構:上游包括LNG接收站及相應的進口貿易商,中游是管輸服務,下游是零售業務;
*逐步放松價格管制,建立高透明度、合理的價格體系,降低使用成本:零售用戶可自由選擇供應商,燃氣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保證相對低廉的燃氣終端價格;
*接收站、管網和儲氣設施強制性開放:政府大力推進天然氣基礎設施的第三方準入工作;
*加強政府監管:成立了電力和天然氣市場監督委員會,約束市場主體。
韓國 :
*政府公布《第三次能源基本計劃》草案,提出力爭到2040年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30-35%,大幅降低煤炭發電比重;
*能源政策基本方向從供應中心結構轉變為消費中心結構:將推出更多電費選擇提供給消費者、調整天然氣資費體系;
*LNG進口多元化:2018年從22個國家進口,俄羅斯和美國LNG占比大幅增加
亞洲天然氣市場合作舉措建議
建議一:圍繞取消目的地限制條款和LNG轉口貿易分成進行合作
* 目的地條款、LNG轉口貿易利潤分成違反公平競爭原則,不利于區域市場流動性和能源穩定供應。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JFTC)提出,簽訂目的地條款的LNG合同違反日本反壟斷法;歐洲委員會2007年起禁止LNG合約設立“目的地條款”;目的地條款、LNG轉口貿易利潤分成、照付不議等均違反《公平競爭法》。
* 共同推動取消目的地限制條款。對于DES(到岸價)合同而言,賣方因買方目的地變更,確會增加風險和成本,變更目的地要求買方進行經濟補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對于FOB(離岸價)合同而言,賣方設定目的地條款不具有任何合理性。
* 共同推動取消利潤分成條款。對于DES合同,由于抵達目的地之前LNG所有權和風險尚未讓渡給買方,利潤分成尚有一定的合理性;對于FOB合同,利潤分成不具有任何合理性,該條款妨礙了LNG交易的公平自由競爭。
建議二:在基礎設施共享方面進行合作
* 亞洲地區天然氣基礎設施共享將增強市場流動性,降低采購成本,保證地區天然氣穩定供應和能源安全。亞洲地區已成為全球LNG貿易的中心,穩定供應已成為國家能源安全的首要議題。
* 亞洲地區LNG基礎設施商業化共享將豐富運輸線路、提高終端利用效率,減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降低采購成本。2012-2017年間,韓國共發生71船LNG換貨,其中64船為與日本換貨,7船為與中國換貨,中日韓三國存在較大合作潛力
* 在“一帶一路”倡議下,加強東北亞地區國家間天然氣生產、輸配和消費之間的信息共享,建立進口協調與溝通機制。
建議三:合作建設亞洲天然氣交易中心
* 借鑒歐美天然氣交易中心經驗。歐美天然氣交易市場形成過程漫長,美國天然氣市場改革經歷了立法、嚴格監管、逐步開放、全面開放四個階段,天然氣交易中心在市場逐步開放之后應運而生。
* 亞洲國家建設天然氣交易中心過程中面臨的挑戰。市場化程度不均衡,市場缺乏透明的定價基準。建設亞洲地區的天然氣交易中心并非零和博弈,而是有利于本地區天然氣市場發展。
* 亞洲國家建設交易中心過程中面臨的機遇。國際天然氣市場供大于求,亞洲國家獲取資源的機遇充分顯現。中國國家管網公司的成立將促進國內交易中心的發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