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需求響應在全球電力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應運而生并不斷發展,人們對其意義和作用的認識也不斷深化。但隨著能源安全新戰略的深入推進,我們可能會發現所有這些認識都是低估。
一、電力需求響應是與供應側對等甚至優先的系統資源
在電力市場化改革后,電力需求響應作為與供應側對等甚至優先的系統資源,滲透到市場的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個市場參與者。發電商可以把需求響應當作其非計劃停運的一個風險回避工具;系統運營者可以把需求響應作為一個經濟有效地匹配供需、保持系統穩定的工具;配網運營者可以把需求響應作為一個緩解網絡阻塞、改善當地供電質量和可靠性的一個工具;零售商可以把需求響應作為一個更有效地平衡顧客需求和已簽合同購買量的工具;電力用戶可以把需求響應作為有效參與市場、管理自身用電成本和電價風險的工具。在零售市場、批發市場、系統安全市場和可靠性市場,需求響應都可以作為與供應側對等的資源廣泛參與:在零售市場,通過價格產品的創新,為消費者提供價格選擇和價格導向;在批發市場,為系統運營者提供經濟調度手段,作為增加市場靈活性的新的市場資源;在系統安全市場,則全面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和備用市場的投標;在網絡可靠性方面,同樣提供分布的輸配電網緩解資源,并在網絡規劃中作為和供應側資源對等的資源考慮;在效率和環境方面,通過補償峰荷容量,促進能源節約、效率提升和環境改善。最重要的則是以下要談到的,作為一種新的市場資源和平衡制約供應側市場力的重要工具。
二、電力需求響應是電力市場尤其是現貨市場重要的穩定力量
在一個有效的市場中,價格是在市場中的買賣、供需雙方復雜的互動中形成的。但是在初期的電力市場,尤其是單邊電力市場中,購買方沒有也無法參與價格設定過程,從而價格也沒有能起到供需之間“防震錘”的作用,使得電力市場相比其他市場要不穩定得多。在加州電力危機之后,電力市場的穩定性問題受到了人們的普遍關注。理論界已經證明,單邊開放的電力市場是無法依靠自身的調節機制實現穩定運行的:當市場上總供給大于總需求時,寡頭廠商會通過價格競爭來淘汰邊際成本過高的廠商,在這一過程中,電力市場是穩定而有效率的。而當電力市場的總供給與總需求趨于均衡或供不應求時,寡頭廠商將具有足夠強大的市場力量來操縱價格,造成市場價格飛漲,這時候的市場是不穩定和缺乏效率的。由于受時間、資金、技術等因素制約,新廠商的進入有阻礙和滯后,即使價格波動最終會通過市場的自發調節而收斂到一個穩定值,但市場價格的長時間大幅度波動也是人們無法接受的,因此必須要有其他措施來保證電力市場的安全穩定運行。
需求響應就是保證電力市場穩定性的一個有效措施。在電力市場中,寡頭發電廠商操縱市場價格的能力,即其市場力,可以用該廠商的市場均衡份額和消費者價格彈性的比值來表示。所以,要維持電力市場的穩定,也就是抑制發電商的市場力的途徑有兩條:一是減少其市場份額,二是提高需求側價格彈性,也就是增加需求響應的能力。很明顯,將供應側的集中度減少一半和將需求側的價格彈性增加一倍,對價格即市場穩定性的效果是一樣的,但后者更容易做到,其實施成本和效率損失更小。
當前,我國8個電力現貨市場相繼開展了模擬運行或試運行,在現貨市場建設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需求側的參與和響應。
一是要積極放開用戶參與,大力培育售電主體。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一定是多買方多賣方,買賣雙方良性互動。要逐步引入條件具備的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參與現貨市場,現貨市場產生的時序電價,有利于售電主體拓寬發展空間,利用專業優勢,為用戶提供用能管理等增值服務,幫助用戶規避經營風險,引導用戶參與需求響應,促進節能增效。
二是要提高對價格波動的容忍度,為需求響應打開空間。電力現貨的核心意義是發現價格,以引導資源優化配置。電力價格隨供需波動,本是市場規律發揮作用的真實體現。要在做好市場異常波動風險防范的前提下,提高對價格正常波動的容忍度。政府部門要有耐心給市場機制留出發揮作用的時間和空間,市場主體要逐步適應以靈活的價格機制引導生產和消費,提高需求響應能力。
三、電力需求響應將在能源安全新戰略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今年是能源安全新戰略提出5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能源安全新戰略總體思路,是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和經濟結構升級所作出的戰略性判斷和要求,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全部能源發展和改革的總綱領。能源安全新戰略將形成三個關鍵的變化。一是主體能源的變化。從以煤炭和石油為主的高碳能源向以電力(核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氣體能源(天然氣和氫能等)為主的低碳能源轉型,這是全球共同的趨勢與選擇。二是資源優化模式的變化。能源行業(特別是電力行業)的控制和優化模式,從以往“由上而下(top-dowm)”,逐步過渡到“由下而上(bottom-up)”模式為主。無論是能源規劃還是運營,都以用戶為優化的起點,從自身和身邊的資源利用開始,由近及遠,逐級優化。三是能源供應者和需求者主體的變化。分布式能源技術的發展和成本的下降,降低了進入能源供應領域的門檻,消費者獲得選擇權,從接受者角色逐步轉為主導者角色,這就是所謂從“能源專制”走向“能源民主”。以電和熱為主要載體,能源供給越來越多地從異地大工業生產方式向就近個性化服務方式轉變,專業化的能源生產者向專業化的能源服務者轉變。在供需直接見面或結合的趨勢下,電力交易與平衡將首先就近實現,形成眾多的“微市場”,進而與大市場形成交互。眾多的能源服務商和售電商活躍在微市場,為用戶提供貼身服務,并代理用戶參與大市場交易。歸結而言,能源安全新戰略就是要把用戶真正從被控制被管理的對象變為被服務的對象。這些,都正是需求響應的內涵。
2015年我國新一輪電改選擇了配售電和用戶側開放作為改革主攻方向之一。幾乎同時,能源互聯網的大潮涌起,在智能電網的基礎上,儲能、分布式、“互聯網+”智慧能源的技術和理念發展為需求響應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可能性,需求響應已經從集中式電力市場的平衡穩定工具,發展為通往用戶中心的必經之路。增量配電、分布式交易、區塊鏈的發展,完全有可能在大范圍組織電力市場建立的同時,在新區、園區等局域能源互聯網中,建立起大小用戶普遍參與的“小微市場”。相關部門應該將基于配電的小微市場和“大現貨市場”同等重視,并作為激活增量配電的重要手段予以試點和推廣。
原文首發于《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2019年7月5日第25期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