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發布關于印發《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詳情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經重新修訂報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30日
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程度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大氣環境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太原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沙塵暴天氣應對工作不適用本預案。
1.4預案體系
《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政府專項應急預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政府相關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相關企業操作方案共同構成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以《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為依據,對相關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輕危害。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和首要任務,在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基礎上,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最大程度減緩空氣重污染程度。
統一領導,部門聯動。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強化協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突出重點,差異管控。以優先控制重點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分類施策,精準減排。基于績效分級對重點行業相關企業進行差異化管控。以“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為基本要求,科學制定企業應急減排措施。
科學預警,提前響應。提升預測能力,提高預報準確度,提前發布預警信息,及時采取響應措施并督促落實到位。
信息公開,全民參與。公布空氣質量狀況、預警信息、應急措施等,積極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引導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積極參與應對工作。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領導機構和職責
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領導、指揮、決策。總指揮由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2.2辦事機構和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負責貫徹市應急指揮部決策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及相關信息發布上報;組織相關單位督導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組建重污染天氣專家組、監測預警組、督導檢查組;承擔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家組。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大氣污染控制、環境監測、氣象預測和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參與重污染天氣監測、會商、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等工作;針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涉及的關鍵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為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監測預警組。由市生態環境、氣象部門組成,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監測工作方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條件預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預測數據信息,為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督導檢查組。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等部門組成,負責對各有關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編修應急保障預案及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并按規定時限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在啟動各級響應期間,有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按要求做好應急響應各環節工作記錄和臺賬,每日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進展信息。預警解除2個工作日內將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負責編制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后,組織所屬各部門按應急響應要求實施應急措施;督促轄區范圍內的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采取臨時性限產、減產、限排等措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禁止轄區內露天燒烤、秸稈焚燒;開展建筑、道路、拆遷施工揚塵治理和轄區內裸露土地揚塵治理;禁止轄區內任何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煙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動員轄區內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氣事件防范工作。
市紀委監委:為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供紀律保障,對生態環境部門移交的涉及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不力、消極懈怠等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依法依規實施問責。
市委宣傳部:發揮媒體作用,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督導市屬媒體及時、準確發布各類信息;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防范能力。
市政府辦公室: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預警后,按照領導要求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將督導檢查情況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生態環境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建立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測、預報系統,提高預報準確度;與市氣象局落實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制度,完善大氣污染源動態數據;參與應急時期大氣污染源督導檢查。
市氣象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制定特定氣象條件下的氣象干預措施,負責天氣實況應急監測和天氣預報;完善城市氣象監測網絡建設,加強氣象預報能力建設,提高預報準確度。與市生態環境局共同會商重污染天氣預報。
市公安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按照預警要求,通過媒體及時告知公眾應采取的措施,并達到預案規定的車輛限行要求;加大對重型載貨汽車、散裝物料車輛和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渣土車、砂石車等車輛的管控和檢查執法力度;對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依據預案中工業污染源清單,督導檢查工業企業按照不同預警級別落實限產、停產措施情況;對工業企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產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市城鄉管理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督導檢查露天燒烤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控措施,建立施工揚塵污染源動態數據庫;加大城市道路保潔力度,督導檢查露天焚燒垃圾行為。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負責所監督的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制定紅色、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營運車輛限行管控方案、應急響應期間社會車輛限行時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方案。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市能源局:加快能源結構調整,研究制定推進清潔能源使用的政策措施。
市財政局:將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及應急能力建設列入部門預算,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提供資金保障。
市教育局: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組織本市教育機構實施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直至停課等措施。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編制《重污染天氣衛生應急響應專項實施預案》,配合宣傳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防病知識宣傳;組織醫療機構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診療保障和救治工作。
市體育局:落實重污染天氣減少或停止露天體育比賽活動等措施。
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供電管控,對關停取締企業采取停電措施。
各通信公司:配合市委宣傳部做好應急響應期間健康防護、建議性減排措施等信息發布工作。
3預報預警
3.1預警分級
城市空氣質量指數(AQI)采用太原市市區范圍內國控環境監測點位監測結果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統計計算。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為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根據重污染事態發展情況,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間內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或監測SO2濃度(1小時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或監測SO2濃度(1小時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或監測SO2濃度(1小時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當監測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預警。
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盡早采取升級措施。
3.2監測預報
市生態環境、氣象部門負責整合空氣質量和氣象監測資源,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平臺。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及其動態趨勢分析;市氣象部門負責空氣污染氣象條件等級預報和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市生態環境、氣象部門充分共享監測信息資源,聯合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工作。
建立日常會商制度。采暖期每日上午10:00市氣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定時聯合會商,必要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參與會商。其余時段當市氣象部門預測未來可能出現不利氣象條件時,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通報,由市生態環境部門發起會商。會商認為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同時以電子郵件和書面兩種方式提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至少會商3次。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實時會商。
3.3預警的發布
3.3.1發布時間
原則上預警信息提前24小時發布。如遇特殊氣象條件預警信息未能提前發布,判斷滿足預警條件時立即發布。
3.3.2發布程序與方式
預測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預警啟動等級時,監測預警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提出預警啟動時間,于1小時內同時以電子郵件和書面兩種方式提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需要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息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于2小時內完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調整、解除)審批表》,報請市領導簽發。黃色和橙色預警由主管副市長簽發,紅色預警由市長簽發。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市領導簽發的審批表后,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發布。
接到生態環境部或山西省通報的區域預警信息時,按照環境保護部或山西省通報的預警級別和啟動時間啟動預警,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對象為需要采取措施的市政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
預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氣出現時段、預警等級、預警發布時間、不利氣象條件情況、未來一段時期內趨勢定性分析及采取的應急相應措施。
針對企業和公眾的預警信息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專項實施方案發布。
3.4預警級別調整和預警解除
3.4.1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后,由于氣象條件變化,監測預警組會商認為預警需要升級或降級的,按照預警發布程序調整預警級別。當空氣質量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3.4.2預警解除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解除預警信息。當預警因接到環境保護部或山西省通報的預警信息而發布時,接到環境保護部或山西省解除預警的通知后,預警解除。
4應急響應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應急預案和方案采取應急措施。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后,應急響應終止。
4.1響應分級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時,啟動三級響應;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時,啟動二級響應;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時,啟動一級響應。
當緊急發布黃色或橙色預警信息時,市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專家組會商意見,啟動更高的響應級別,以便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企業實行更為嚴格的響應措施,達到應急調控目標。
4.2分級響應措施
4.2.1三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
②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活動。
③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倡議性減排措施
①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②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③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④拒絕露天燒烤。
⑤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3)強制性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黃色預警減排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督導檢查組加強對黃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措施到位,確保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②移動源減排措施。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黃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
③揚塵源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市區所有房屋建筑、拆遷、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通訊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準后,可正常施工;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城市主干道路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渣土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除外)。
4.2.2二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②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
③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2)倡議性減排措施
①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②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③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④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⑤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⑥公交線路增加運營班次,縮短間隔時間,實施靈活調度,市區主干線路延時收車60分鐘。
(3)強制性應急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督導檢查組加強對橙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的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等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②移動源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搶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10輛次)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運輸瓜果蔬菜等新鮮農產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除外)。
③揚塵源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外,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砂漿現場攪拌、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澆筑等易起塵作業全部停止。加強施工工地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工地抑塵措施。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準后,可正常施工。
4.2.3一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活動。
②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采取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③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或聽課等防護措施。
④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應急值守和對相關疾病患者的診療保障。
(2)倡議性減排措施
①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②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③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④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使用效率。
⑤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⑥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污染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⑦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公交營運時間,市區內主干線路早晚各增加60分鐘,邊遠線路延時收車30分鐘。
(3)強制性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紅色預警減排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督導檢查組加強對紅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措施到位,確保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②移動源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搶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10輛次)的單位中重型載貨車輛禁止公路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紅色預警車輛運輸要求執行。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運輸瓜果蔬菜等新鮮農產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除外)。根據大氣污染程度,市區內機動車(不含純電動汽車和營運類載客汽車等)可實施指定號段限行。
③揚塵源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戶外作業。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準后,可正常施工。
4.3信息報送
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半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初報上報至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內容包括預警級別、發布時間、主要污染物等。之后每日15:00前將續報上報,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2個工作日內上報,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應急響應措施總結等,并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計表》。
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發布全市天氣狀況及變化趨勢;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于每日12:00前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4總結評估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企業,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進行評估,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情況,各部門響應情況,企業措施落實情況,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響應情況,總結應對經驗、教訓,評估處置措施效果等。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年5月份組織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專家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年度評估,重點評估應急措施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以及社會經濟成本。
5監督檢查
預警信息發布后,督導檢查組及時以現場抽查和記錄檢查的方式,對本級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企業操作方案及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重點檢查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工業企業減排措施、道路保潔、停止施工和建筑作業及機動車限行等措施落實情況。市應急指揮部及時收集監督檢查結果并向社會公布。
6應急保障
6.1人力保障。市應急指揮部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保專家組、監測預警組、督導檢查組人員配備齊全,及時到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企業分別成立應急響應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預警響應啟動后,實施24小時值班,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6.2財力保障。財政部門為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評估、監督檢查等工作所需經費。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單位和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6.3通訊與信息保障。市應急指揮部建立健全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有線、無線等通信設備和媒體,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響應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6.4能力保障。整合環境統計、排污申報、污染源普查數據、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等數據,摸清固定源排放信息。統計開放源、移動源排放信息,建立動態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數據庫。利用現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點位、國控污染源在線監控和自動氣象站,搭建重污染天氣數據中心,建立健全數據傳輸與網絡化監控平臺,完善大氣污染預報預測平臺,利用空氣質量預報模式系統,提升預測預報、預警應急能力。
6.5制度保障。市人民政府與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工作考核主要內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與轄區內相關企業簽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承諾書。各部門和企業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6.6宣傳保障。組織專家對預警信息、采取的應急措施效果及公眾健康防護知識等進行解讀;公開應急措施采取情況,鼓勵公眾積極舉報應急響應期間的大氣污染行為。
6.7實施保障。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政府應急預案、部門專項實施方案以及企業操作方案,特別是具體操作流程和崗位職責進行演練,提高應對能力。市應急指揮部每年在進入采暖期前組織一次綜合性演練(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環節拉動演練形式)。演練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針對演練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改進完善。
7附則
7.1名詞解釋
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無量綱指數。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在空氣污染監測指標基礎上計算獲得。
重污染天氣: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重污染天氣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重污染天氣可分為重度污染(5級)和嚴重污染(6級)兩級。
重度污染(5級):AQI指數為201-300,即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5級)的大氣污染。
嚴重污染(6級):AQI指數大于300,即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6級)的大氣污染。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主要產生于油氣、涂料、有機溶劑等生產、加工和使用過程。
7.2應急預案的修訂、解釋部門和實施時間
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當出現需要適時修訂的情形時,根據實際及時修訂。
本預案由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