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特大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在江西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6名被告人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兩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還需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案件追溯到兩年前。2017年10月,九江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在九江市長江二橋附近的鄭家灣,發現了大量來源不明、散發著惡臭的污泥。之后,執法部門相繼在九江市五豐村等地發現被非法傾倒的污泥。
九江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王新明:我們現在所站的這個位置是沙閻路五豐村,這個地塊是我們調查的4號地塊,當時發現傾倒的污泥就是沿著這個電線桿子這一路下來,倒進這樣一個山坳。
在2017年8月至2018年初期間,犯罪嫌疑人舒某通過水路,將來自浙江杭州等地的14800噸污泥運至九江市永修縣、廬山市、柴桑區等五地傾倒。
九江市公安局機動支隊二大隊隊長王剛:他們收企業的印染污泥是350元一噸,他這個價格包給張某,就是145元一噸。中間有200塊錢的利潤。
犯罪分子利用長江水道,通過層層轉包的形式,將發達地區各種垃圾非法運輸至欠發達地區傾倒,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張某通過船運把污泥運至江西九江,以每噸105元的價格包給舒某,舒某等人將未經任何處理的污泥直接傾倒在九江的水源地附近。
九江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王新明:他們傾倒的污泥,這個污染物,污泥,經過第三方的技術鑒定,是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它里面含有一些銅、鋅等重金屬,對周邊的水體和土壤是有一定的危害性。
這起案件江西警方進行了大量的走訪工作,在浙江、江蘇警方的全力配合之下,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將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而檢察院和法院的提前介入,環保局委托第三方及時對污泥的成分進行鑒定,都對加快案件的報捕起訴流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環保和法律專家認為,這起案件的審理,具有風向標作用,對全面追究“賠償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發揮著積極作用。
在此次“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的調查審理中,江西省環科院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通過鑒定評估,認定非法傾倒污泥造成了土壤、水環境、空氣的損害,同時明確本案被污染土地修復工程總費用為1446.288萬元。
江西省環科院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高級工程師謝小兵鑒定中心在未成立之前,我們做出類似污染案件的鑒定意見,都是以單位或者專家形成意見形式出現,出臺制度以后,形成完整的報告,可以給司法機關提供一個必要的手段。
謝小兵所說的制度是2018年出臺的《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此前,企業或者個體損害生態環境后,往往是群眾受害,地方政府買單。為此,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為改變這一局面的重要舉措。
江西師范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顏三忠:現在這樣的制度能夠使生態損害賠償不僅僅是停留在一紙判決,更重要是真正體現生態保護優先的理念。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