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能源與環保部希望可再生能源投資者自愿調整綠色電價。這是能源與環保部副部長康斯坦丁·奇日克在第五屆可再生能源國際投資論壇上宣布的。
他指出,2019年前三季度,烏克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超過了過去十年。這導致了缺少購買者。經過長期磋商,能源部制定了折衷方案以調整綠色電價。能源部建議將現有的太陽能電站電價下調10%,風電站電價降低17%,并將支付期限延長五年。對于已經與國有企業買方簽訂了初步購電協議(pre-PPA)的太陽能電站電價降低15%,風電站電價降低10%,并延長五年。奇日克表示,“我們預計這將彌補購買者的稀缺,并引導電價回歸市場水平。”
此外,能源部計劃對不配合電價調整的綠色電力生產者追加責任。對同意調整的生產者,財務責任將每年增加20%;對于不同意的生產者,財務責任將每年增加35%,直到2023年達到100% 。奇日克指出,所有綠色能源發電站必須決定是否在2020年7月之前進行自愿調整。
同時,能源部計劃提高每月消耗500千瓦以上家庭的電價,并取消國家對電力運輸損失的賠償。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