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部被稱為新版“限塑令”的文件突出強調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的塑料減量,甫一發布便在業內掀起不小水花。自2008年我國限制塑料購物袋的使用以來,塑料污染雖有改善,但業內人士指出,新版“限塑令”將突破原有的治理格局,提升治理的系統性和長效性。
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
1月19日,國家發改委官網更新了三條有關《意見》的內容,全方面解讀政策出臺的主要內容、背景和意義。《意見》強調,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環節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在目標設置方面,《意見》明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重點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意見》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推進三項主要任務。一是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超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分步驟禁止生產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分步驟、分領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二是研發推廣綠色環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產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污染的新業態新模式。三是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清運,規范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指出,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形成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合力,適時更新發布塑料制品禁限目錄,細化具體品類的禁限范圍和執行標準,共同落實好《意見》提出的任務要求,確保真正取得實效。
分類回收再利用
塑料是重要的基礎材料,在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中應用廣泛。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相關負責人直言,不規范生產、使用、處置塑料會造成資源能源浪費,帶來生態環境污染,甚至影響公眾健康。
實際上,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塑料生產和消費的第一大國。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理事長朱文瑋介紹,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年產塑料400多噸,到2017年已經突破年產7500萬噸,新中國成立后塑料制品產量累計已超過10億噸。2018年全國塑料制品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累計完成產量6042.15萬噸,同比增長1.1%,成為世界上塑料生產和消費的第一大國。
國家統計局官網數據也顯示,2019年前11個月我國塑料制品產量累計值達到了7199.5萬噸,高出2018年全年總量。
針對已生產和流通的塑料產品,如何進行分類回收和資源化再利用,成為當務之急。在朱文瑋看來,大部分塑料具有可再生性,是典型的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在節能、節水、發展循環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在高速發展塑料行業的同時,也盡力回收利用廢塑料。朱文瑋用一組數據說明了我國目前對于塑料回收利用的現狀:全國每年使用的回收利用廢塑料3000萬噸左右,占塑料消費量的30%以上。其中EPS塑料的回收率在90%左右,塑料瓶的回收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通過有組織的回收利用以及綠色塑料資源開發利用,實現生產-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循環經濟模式,不僅能夠創造更高的經濟價值,而且減少了資源和環境的壓力。”朱文瑋介紹,塑料加工業為國民經濟各領域提供了豐富多彩的節能、環保生產資料與綠色、生態民生塑料制品,能夠成為綠色理念的集中體現。
朱文瑋進一步指出,我國從事回收的企業門檻低、回收技術落后,所回收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低,造成我國廢舊塑料的回收率只有30%多一點,與有的發達國家70%的回收利用率差距明顯。城市垃圾分類、塑料垃圾回收管理系統還不健全。
為破解當前一些地區和領域存在的塑料垃圾分類回收不足、規范化利用處置不夠、隨意丟棄現象依然存在等問題,《意見》提出了“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等措施。
支撐源頭減量
回收利用固然可取,源頭的減量也慢慢成為共識,其中不僅包括消費者的主動減量,也包括產業端產品的升級和替代。對此,前述負責人表示,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首先要按照減量化的原則,對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實現塑料垃圾源頭減量。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源頭減量的全國性行動,可追溯至12年前。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實施,正式拉開我國“限塑”大幕,其后塑料袋在超市、商場的使用量有所下降,但據媒體公開報道,我國限塑令實施12年后,廢塑料不減反增,目前塑料袋年使用量超過400萬噸。
對此,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將成因歸結為消費的增長,在他看來,我國的經濟社會仍處于高速發展期,消費在不斷膨脹,單項政策對于減少使用量的作用有限。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201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接受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擬增加規定,旅游、餐飲等行業應當逐步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辦公場所應當使用有利于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業內一致認為,這意味著我國在“限塑令”推行12年之后,有望迎來對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明文限制。
前述負責人表示,不同于以往政策僅對個別環節和個別領域作出規范,此次《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蓋了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全過程和各環節,體現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統性和整體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長效機制。
在推動一次性塑料制品源頭減量的同時,為優化產品供給結構,探索培育可持續的新型治理模式,《意見》以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為導向,提出推廣應用安全可控、性能達標、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塑料制品及相關替代產品;積極培育有利于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污染的新型業態和模式。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