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網站近日刊登消息,要求國內主要煤炭企業維持煤炭價格穩定:一是保持年度合同煤價不變,已調整的企業要在6月底前退回;二是帶頭保持市場煤價穩定,不能帶頭漲價。發改委表示,如果煤企擅自提高合同煤價,發改委將按《價格法》予以查處。
中金公司28日發布研究報告,對此新政策做出分析。報告認為,發改委此次干預煤價反映了國家對下游行業經營業績惡化和通貨膨脹的擔憂。煤炭的下游行業,包括電力和鋼鐵等,未來業績都不樂觀。但煤炭行業受此次政策的影響較小,大型煤炭企業,包括神華、中媒、同煤等合同比例較高的企業,負面影響有限,而焦炭企業因為本身并不具備上調價格的可能,影響更是不大。
因此,中金認為,此次煤價干預只會在短期內對煤炭行業造成一定的心里擔憂,煤炭板塊下跌幅度有限。但受宏觀經濟放緩的影響,近期煤炭板塊也缺乏上漲的催化劑。因此對行業給予中性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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