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4日公布《歐洲氣候法》草案,決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確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政治目標,即溫室氣體凈排放量到2050年降為零。
按照《歐洲氣候法》草案要求,歐盟所有機構和成員國都采取必要措施以實現上述目標。草案還規定了采取何種措施來評估成果,以及分步實現2050年目標的路線圖。比如,歐盟委員會將擬定一個“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以及將描繪2030至2050年間的歐盟溫室氣體減排軌跡以評估進展。從2023年9月開始,每5年還要對照目標評估歐盟以及各成員國采取措施的持續性。
草案還規定,歐盟委員會有權向行動與“碳中和”目標不一致的成員國提出建議,各成員國都有義務認真聽取和執行這些建議,如不能執行需要說明理由。
去年12月,新一屆歐盟委員會公布“歐洲綠色協議”,提出到2050年率先實現“碳中和”的政治承諾。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說,將政治承諾付諸立法,邁向可持續的未來,是“歐洲綠色協議”的核心要義,可為綠色增長戰略指明方向。歐盟委員會負責“歐洲綠色協議”的執行副主席弗蘭斯·蒂默曼斯說:“我們將口號付諸行動,向歐洲民眾表明我們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是認真的。”
按照歐盟立法程序,歐盟委員會提出立法草案,但要真正成為法律,還需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批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