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為促進黃河(汾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山西省出臺《山西省黃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22條具體措施,將力爭2020年年底前黃河流域國考斷面全面消除劣Ⅴ類。
山西省將全面完成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有序開展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7月底前,完成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對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檔立牌公示,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實施規范管理。
工業廢水排放口、清凈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污染物達地表水Ⅴ類標準,其他指標達行業特別排放限值。加快城鎮雨污合流制管網改造,在雨污管網未分離的區域,因地制宜開展初期雨水收集、儲蓄、凈化、回用等工程建設,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
對汾河干流及嵐河、瀟河、文峪河等主要支流,以及沁河、涑水河等設有國考斷面的入黃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圍內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莊,進行黑臭水體排查,開展生活污水治理,嚴禁農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有效保障汾河生態流量,實施汾河生態補水,冬春季節保障汾河一壩、二壩下泄生態流量均不低于20個流量,保障王莊橋南斷面、上平望斷面、入黃口廟前村斷面維持一定的生態流量;促進城市再生水回用,建立城市初期雨水、城鎮生活污水等再生水回用于工業用水機制,實現節水減污雙贏目標。
逐步恢復河流生物群落系統,在水質穩定改善、生態基流有保障的河段,投放、培育本地魚苗,河底種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動河流生態系統重建;全面清理汾河干支流、入黃支流河堤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及違法建筑物,對影響河流水質的底淤進行清理。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