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2019年,全省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達53天,同比增加17天,占空氣質量超標總天數的50.8%;今年1-2月,PM2.5、PM10、NO_2等污染物濃度同比大幅下降,但臭氧濃度上升25%,污染防治形勢嚴峻。
臭氧已成為影響空氣質量的首要污染指標,如何突破臭氧污染防治“瓶頸”?根據《江蘇省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3月底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完成臭氧專項治理方案編制、大氣污染源清單編制以及第三方技術支撐團隊組建;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重點園區、重點企業的無組織排放摸底調查,嚴格按照相關方案標準,組織企業高標準完成VOC治理。
今年江蘇將實施年度4535項重點治氣工程,健全大氣治理工作機制,提升夏季臭氧防治和秋冬季綜合治理水平,在確保完成約束性目標的前提下,努力實現“PM2.5濃度達到42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3%、臭氧超標天數減少10%以上”的工作目標。
江蘇省生態環境部門將以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為主線,著力推進攻堅行動,確保實現柴油貨車監督抽測合格率達到95%以上。以超低排放為總目標,分步驟、分階段推進各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大力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年底前,鋼鐵行業實現高標準、全流程超低排放。列入年度計劃的505臺工業爐窯整治項目全部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全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煉焦等行業現有企業,全面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VOC特別排放限值。組織開展“綠島”建設試點,有條件的市、縣推廣集中噴涂工程中心。引導幫扶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將環保領先的企業納入應急管控豁免名單。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