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期梳理出正在實施和即將實施的114項重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項目清單,并就投資落實和工程進度情況與各地分別進行了核實。
114項重大建設工程,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黑臭水體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97個;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礦山、濕地、林地、受污染土地等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項目13個;企業新址建設、工業園區建設等企業生產經營急需、急盼的工程項目4個。這些項目既是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項目,也是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整改的重點任務。
目前,這些項目大多已開始復工準備、后續資金已落實,具備全面復工復產或加快推進建設的條件。
生態環境部在致函時強調,對已開始復工復產的項目,要盡可能恢復正常工程進度,努力達到原定計劃目標;對尚未復工復產的項目,要抓緊籌備,盡快實現復工復產;要把握督察和長江警示片整改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設,統籌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保障整改效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