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吉林省農用地分類管理,切實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林草局等五部門聯合制定了《吉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總體方案》,通過落實五項內容、推進四個工作流程,確保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分工明確,逐級把關,全面落實五項內容
一是分解落實全省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目標任務。根據各市(州)人民政府簽訂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結合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明確各市(州)、縣(市、區)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
二是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按照《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技術規程,以12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試點縣為基礎,建立分類清單,實施整縣推進,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所有縣(市、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任務。
三是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監督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牽頭耕地土壤質量類別劃分、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任務。各級林草部門要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配合提供技術支持。
四是強化重金屬污染源管控。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各級農業農村和林草部門,要加快實施種植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還草等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林業草原等部門制定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應措施。
五是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辦法(試行)》組織開展年度本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評估。
因地施策,突出重點,積極推進四個工作流程
一是分析監測數據,明確污染特征及類型。確定實施農藝調控等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面積和范圍,從污染物種類和程度、土壤理化性質等角度,進一步確定受污染耕地的污染源、污染特征及類型。
二是篩選推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模式。在耕地污染集中連片的地區,從水分管理、肥料替代、土壤調理等農藝調控角度,開展不同安全利用措施及相關技術的集成應用。
三是開展跟蹤監測與效果評估。制定跟蹤監測方案,在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區域開展土壤與農產品協同監測,開展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措施實施效果評估,確保農產品達標生產。
四是及時梳理報送工作成果。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總結報告》和《安全利用技術名錄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情況表》,分別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