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正式施行,河北省將統籌“油、路、車”綜合治理,嚴格執法監管,全力推進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總量持續下降。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葛海蛟在京津冀聯合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條例》實施后,將重點抓好六項舉措。持續削減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總量,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有力支撐。
加快調整交通運輸結構
把交通運輸結構調整作為治本之策,著眼發展綠色交通體系,加快推進“公轉鐵”和“海鐵聯運”,大力推進大宗貨物鐵路集疏港和鐵路專用線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倡導綠色物流、綠色出行。
強化污染源頭管控
在排放標準上,今年7月1日起,城市車輛實施重型柴油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按照國家規定時間,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在生產銷售上,依法打擊污染控制裝置造假、尾氣排放不達標、不依法公開環保信息等行為,并將相關企業及產品列入黑名單。在用車管理上,嚴格柴油車注冊登記前達標監管,與重點用車單位簽訂達標排放承諾書并向社會公布,鼓勵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柴油車或清潔能源、新能源車。
集中開展專項整治
針對省內和過境貨運車輛數量大、污染重的問題,組織開展重型柴油貨車專項整治,采取手工檢測、遙感監測、黑煙抓拍等手段,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嚴格限行繞行措施,加快老舊車輛淘汰。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整治,嚴格落實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對進入禁止使用區域作業或“冒黑煙”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組織開展油品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
嚴格落實治污責任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屬地責任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考核體系,按月通報排名,嚴肅獎懲問責。嚴格落實用車單位、排放檢驗結構和維修單位主體責任,加大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對屢查屢犯、弄虛作假等行為,發現一起依法嚴肅查處一起,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加強區域協同治理
深化與北京、天津市的合作,在已建立京津冀超標車輛信息共享機制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區域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加快建立新車抽檢抽查協同機制。同時,探索建立和使用統一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統一編碼規則,加強使用管理。
健全舉報獎勵制度
多層次、多形式開展《條例》宣傳解讀,引導企業和公眾遵法守法。全面推進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強化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凝聚污染防治的強大合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