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5月1日正式施行。
作為全國首部生態環境監測地方性法規,《條例》自表決通過后就廣受社會各界關注。江蘇近日連續組織三場專題活動,對一些問題進行了系統回答。
自動在線監測數據可應用于環境監管執法
《條例》有哪些剛性法律制度?在打擊監測數據造假方面有哪些規定?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這些問題被不時提及。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監測處處長劉曉蕾表示,江蘇省環境監測工作經歷40年的發展,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境監測體系。這些生態環境監測的改革成果和實踐經驗需要從法規制度上進行固化。同時,生態環境監測長期缺乏專門的法律或行政法規予以規范,在監測機構建設、職能定位、監測市場監管、數據弄虛作假打擊、責任追究等方面一直缺失法律依據,制約了生態環境監測事業發展。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對生態環境監測立法空白的彌補,將有力促進環境監測事業良性發展。”劉曉蕾說。
真實準確是數據的生命線,確保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是《條例》的核心目標。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法規標準與科技處副處長李纓表示,《條例》創設了地方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環境監測情況、監測設施保護范圍、監測數據報告的真實性責任和重大環境信息統一發布等4項主要制度,從制度層面上進行全面、嚴格地規范。
數據存在的價值根本上在于應用。長期以來,自動監測數據沒有得到有效的應用,環境監管執法更多的是依靠傳統的人工監測,制約了監管效能的提升。
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法規標準與科技處黃春雷介紹,《條例》明確了自動在線監測數據的法律地位,明確提出要將自動在線監測數據應用于環境監管執法,將有力促進生態環境執法效能提升,倒逼排污者更加積極地落實環保主體責任。
針對數據造假問題,《條例》加大了對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既罰機構,又罰個人;既有財產罰,又有名譽罰,還有資格罰。同時,把處罰的權力賦予生態環境部門,從根本上解決了之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第三方機構的違法行為沒有處罰手段的問題。
要補齊四大短板推動《條例》落地
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規的權威性也在于實施。在《條例》正式施行前夕,江蘇省人大組織召開貫徹實施座談會,就如何學習貫徹《條例》集思廣益。
“《條例》有效解決了基層環境監測系統任務重、人手緊的不平衡問題。”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局長周建江說,《條例》明確由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建設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信息平臺,基層環境機構可以共享相關數據、組織開展關聯分析,保障了監測數據的“真、準、全”,既減輕了縣區一級基層部門的經費投入,又利于基層工作的開展。
對于基層貫徹實施《條例》,周建江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比如,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可以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對于環境監管執法是一項突破,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與現行排放標準的銜接、司法部門的認可等問題,需要有關部門加強技術攻關和應用研究,才能確保該項規定得以順利實施。
對于基層生態環境監測隊伍建設,周建江認為,縣級生態環境監測隊伍主要從事執法監測,建議能夠將縣級環境監測隊伍納入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統一管理。
針對基層提出的困難和問題,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秦亞東進行了系統解答,將加快補齊監測網絡建設、基層監測能力、污染源執法監測和社會監測機構監管等四大短板。后續,還將配套出臺一系列制度文件,研究制定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登記備案管理和信用評價考核辦法,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互聯網+監管”,加強對社會監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理順環境監測弄虛作假案件移交處理程序。
對社會監測機構的監管,不能僅靠生態環境部門一家單打獨斗,必須協調各方力量,強化聯動,形成合力。“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與生態環境部門長期保持良好的合作機制,在規范江蘇省環境檢測市場,打擊環境檢測違法行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執法監管工作實績。”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俊勝說,他們將主動加強與生態環境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聯合,建立日常監管和重大行動聯動機制。
建設運行好監測平臺,提供科技保障
江蘇省人大組織部分人大代表赴生態環境廳專題視察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推動《條例》的全面有效實施。
“這個監測站是全省監測指標最全、監測因子最多的一個站點。”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大氣部秦瑋介紹說,“站點共有60多臺大型在線監測設備。僅VOCs當中的目標化合物以測出100多種,可以監測區域大氣污染的特點、來源和成因,進行管控效果評估。在重大活動保障方面,可以通過監測結果去倒推污染源頭,實施針對性管控措施。”
“這是水環境應急監測車,一些突發事件發生后,急需環境監測,這輛車到了現場后,相當于一個最前沿的實驗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車里的設備可以根據不同的突發事件需求進行調整。一臺便攜式生物綜合毒性分析儀10分鐘就可判定水體中的化學毒性和生物污染程度。
“您好,這里是省生態環境廳大數據監控中心,你們在執行什么任務?”在江蘇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上,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監控中心副主任朱增銀正在實時調度全省各地生態環境執法情況。
“震撼、振奮。”水利部水文儀器及巖土工程儀器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副總工程師張玉成用兩個關鍵詞概括了她眼中的生態環境監測建設情況。
來自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的孫勇建議,強化司法聯動,嚴格落實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責任追究,通過司法途徑確定違法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盡管代表們來自各行各業,有的還是第一次到生態環境部門調研,但對于生態環境質量的逐步改善都表示肯定;有的還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給出了中肯的意見建議。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廳長王天琦表示,將以實干的作風狠抓落實,以坦誠的態度接受監督,進一步強化法制約束、加強環境監管、強化制度設計。
“監測平臺建設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重要的科技保障。”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邢春寧希望,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進一步建設運行好監測平臺,充分發揮平臺在環境質量評價、污染防治、環境監管與決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