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不同企業實施分類監管,優化執法方式方法,發揮激勵導向作用,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部署,近期,焦作市出臺了《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分類管理。
根據《方案》要求,納入清單的企業分為六大類:一是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企業;二是民生保障重點行業企業;三是污染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四是重大工程項目;五是重點領域企業;六是其他已經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
據介紹,對列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的前五類企業,在正面清單實行期間被“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到的,可免于現場執法檢查。同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將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用能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幫助企業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防治設施和在線監控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對列入正面清單管理的第六類企業,在正面清單實行期間,可將其作為“雙隨機、一公開”一般監管對象實施監管,減少抽查頻次;對未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的企業,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開展日常執法工作。企業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處罰,督促其盡快整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長整改期限。因受疫情影響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分期繳納罰款的,可以允許延期或分期繳納。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