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評選結果揭曉,兩江新區一案例入選。此案是兩江新區首例運用磋商程序辦結的生態損害賠償案件。
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推行,旨在破解“企業污染、政府買單”困局。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授權省級政府、市地級政府為賠償權利人,要求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追究損害賠償責任,強化違法主體責任,提高違法成本。
《方案》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到2020年,力爭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在通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時表示,這些案例涉及非法傾倒、超標排放、交通事故與安全事故次生環境事件等多種情形,覆蓋了大氣、地表水、土壤與地下水等環境要素,為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體制機制提供了較好的實踐借鑒。
作為內陸首個國家級開發開放新區,兩江新區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學好用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兩山論”,走深走實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兩化路”。
2019年3月,兩江新區生態環境分局檢查時發現,某企業長期非法傾倒混凝土泥漿,導致附近農田受到污染,土地裸土化,生態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
兩江新區生態環境分局立即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在認真調查勘驗、綜合分析的基礎上,與涉案企業就對受損土地進行修復、賠償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的損失及鑒定評估等相關費用,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賠償協議。
生態環境部指出,該案財政預算保障有力,兩江新區依據《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將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效果評估等費用預先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鑒定評估費用得到保證,鑒定評估及時開展。
此外,在磋商和修復過程中,兩江新區還對涉案企業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公眾參與,組織人民監督員和專家到修復現場查看,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讓人民群眾親身體驗生態環境修復取得的實效,增強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獲得感。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效推進,需要多部門協同合作。本案中,兩江新區聯動市級、區級各部門,在線索移交、索賠工作等各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了案件的快速推動。
“兩江新區將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檢查排查工作,形成線索清單、案件清單、辦案臺賬,逐步建立起規范的案件管理模式,守護好兩江的綠水青山。”兩江新區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