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四川省將于6月上旬啟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目前前期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去年,四川省已完成對瀘州、德陽、綿陽、內江、南充、宜賓、達州、巴中、資陽、涼山等10個市(州)的督察任務,今年將對其余11個市(州)開展督察,實現對21個市(州)的督察全覆蓋。據悉,今年第一批督察對象是成都、自貢、廣元、遂寧、廣安和眉山等6市。
本次督察內容包括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其他突出環境問題等四個方面。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為例,將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期間移交信訪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省級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發現問題落實情況、長效常態機制的建立情況等進行督察。
督察方式上,督察組進駐期間,將主要采取個別談話、調閱資料、受理舉報、現場核查、走訪問詢、調研座談、媒體曝光、案件交辦、約見約談等形式開展督察工作。督察進駐時間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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