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尤其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與防控,更是對固體廢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加強醫療廢物特別是應對重大傳染病疫情過程中醫療廢物的管理,如何推動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的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為目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給出了明確指示和答案。新固廢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現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于1995年制定,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2013年、2015年、2016年又分別對特定條款進行了修正。此次修訂是固廢法實施以來最大幅度的一次修訂,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見,進一步增強了制度規范的針對性和可執行性。
相關專家分析,此次修訂從理念到具體舉措都作了大幅度修改,更加契合當前國家的環境治理理念和要求。“整裝待發”的新固廢法以煥然一新的面貌出現,其落地后所帶來的變化令人期待。
導向鮮明原則明確
“此次全面修改固廢法是貫徹落實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大任務,是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更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的重要舉措。”相關專家強調。
新固廢法在總則第三條中簡潔鮮明地闡述了我國綠色發展的新理念:推行綠色發展方式,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與此同時,新固廢法在總則第一條立法宗旨中增加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容,使立法宗旨導向更加鮮明。
值得關注的是,新固廢法總則第四條和第五條詳細闡明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兩項原則: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以及堅持污染擔責。業內人士分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過去在實踐中雖也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但并沒有如此簡潔地提出過。新固廢法對此的闡釋,既強調了其重要性,又進一步明晰了其防治方向。
相較于現行固廢法,新固廢法更加壓實了各方主體責任,并使固體廢物處理各環節的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細化,并實行全鏈接擔責機制,健全了保障機制,嚴格了法律責任,可謂亮點頻頻。同時,新固廢法總則部分還確立了兩項制度:一是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二是國家實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相關專家認為,將防治目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意味著地方政府是否完成防治目標有了衡量尺度,公眾也有了監督的依據和抓手。事實上,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的確立,對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具有重要價值。
細化要求夯實責任
新固廢法分別設專章完善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其中,對于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均提出了建立臺賬、實現固廢可追溯可查詢的要求。新固廢法細化、增加了工業固廢產生單位的義務,提出了兩項法定義務要求:對固廢管理制度提出了細化要求,要求產廢單位建立、健全從固廢產生到處置全過程的管理制度;新增了建立固廢臺賬的要求。
新固廢法強調,臺賬需對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進行如實記錄,記錄的信息要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相關專家表示,現行固廢法對工業固廢管理和危險廢物管理都沒有規定建立管理臺賬的要求,但2011年原環境保護部與衛生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納入生產記錄,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依法向環保部門申報”。此次修訂在相關方面又作了更加詳實的規定。
新固廢法還新增了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要求。這是首次通過立法明確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規定。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新固廢法新設了專章對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作出規定,這也意味著國家推行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首次被寫入法律。新固廢法強調,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分類投放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焚燒。“在法治推動下,此項修訂將會進一步加快垃圾分類進程,引導社會公眾從源頭上對垃圾進行分揀,提升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經濟價值,從而減少垃圾總量、節省垃圾處理成本,以達到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相關專家表示。
新固廢法還新增設了關于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方面的專章,且進行了一系列規定。同時,新固廢法在保留了要求工程施工單位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并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利用或處置的基礎上,新增要求工程施工單位在利用或處置前應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值得一提的是,新固廢法還首次通過立法的形式確立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首次在環境法律中明確了“污染者承擔污染防治責任”原則,確立了“固體廢物強制回收”“控制過度包裝”及“固體廢物污染損害舉證責任倒置”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為我國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有力保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