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是長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岷江流域是長江上游的重要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生態環境關乎整個長江上游流域生態環境安全。
今年的世界環境日當天,阿壩、甘孜、雅安、涼山、成都、眉山、樂山、宜賓8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和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2家科研機構在雅安聯合簽訂《岷江流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8+2”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建立“8+2”協作機制,以強有力的司法手段,共筑長江上游司法保護屏障,護一江碧水浩蕩東流。
聯合簽訂框架協議
共護一江碧水東流
《框架協議》是在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導下,由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草擬,并分別向岷江流域的8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和2家科研機構征求意見共同協商形成。
《框架協議》明確了組織機構與人員、日常工作制度、信息與資源共享、案件審理執行協作、環境損害評估鑒定與修復協作等5大領域13項具體制度,8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和2家科研機構將共同構建貫穿立案、鑒定、審判、執行、修復、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協作機制,共同解決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領域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框架協議》有哪些重點內容?建立重大案件一體處理制度,探索建立跨流域案件移送審理機制,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或后果跨越行政區劃,各協作法院應聯系協商,確定由同一個法院集中審理,實現區域一體化保護,促進生態環境及時修復。
在環境損害評估鑒定與修復協作方面,建立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技術專家庫,依托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共同建立岷江流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技術專家庫,入庫專家可聘請擔任環境資源案件人民陪審員、特約調解員、技術咨詢專家等,為環資案件審理、環境損害評估鑒定、環境修復中的技術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庭闡明專門問題,各協作單位可共享專家庫資源,為流域協同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召開第一次聯席會
共謀下一步發展
“8+2”機制框架已建,如何實質化地運行,下一步如何走?
簽字儀式后,岷江流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聯席會第一次會議召開。8個市州中級人民法院、2家科研機構及專家學者就《框架協議》簽訂后,如何做好岷江流域的司法保護、如何做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進行交流、探討并建言獻策。
涼山彝族自治州是長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地。“《框架協議》的簽訂,意味著生態環境司法協作踏上嶄新的征程。”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同各兄弟單位凝聚合力,為保護岷江流域生態環境貢獻力量。
地處岷江中游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機制建立后,希望對工作中提出的環資審判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公益訴訟對生態的修復一直是難點,希望更多專家加入司法工作中,提出專業化的建議,在推進生態修復的同時促進審判質量的提高。
雅安轄區內有大渡河、青衣江等長江上游重要支流,是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此次岷江流域環境司法協作牽頭單位,建議加大對行政審批和刑事司法的銜接,致力于讓裁判理念、標準趨于統一,培育一支更加專業的審判隊伍,并將以此次會議和司法協作機制建立為契機,與各兄弟單位、科研單位一起,共同牢固樹立現代環境司法理念,著力打造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的岷江品牌,在國家公園建設、環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修復性司法開展、環境公益訴訟等多項領域不斷探索創新,推動岷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向縱深發展,共筑長江上游司法保護屏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