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加強臭氧污染應急管控工作的通知》,對臭氧污染應急管控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進一步精準指導各市提升臭氧污染應急響應有效性,推動實現夏季臭氧削峰,提升優良天數比例,保障群眾身體健康。
應急響應條件
晴天環境氣溫達到25℃以上且濕度低于50%或預測臭氧濃度達到160微克/立方米以上。
應急響應時段
2020年6月―9月,參考時段10:00―16:00,各市可結合實際工作適當延長管控時長。
應急響應措施
(一)科學開展抑塵增濕工作,改善城市“微氣候”。
(二)加強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臭氧污染形成機理、當地來源解析成果,及時發布臭氧健康提示信息,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科學調整作業時間。
1.科學安排啟停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化工、煤化工、醫藥、農藥等行業,全廠開停車、裝置整體停工檢修和儲罐清洗應避開應急響應時段,減少非正常生產工況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
2.實施協商性減排。協調轄區VOCs排放大戶及敏感區域VOCs排放企業在安全前提下,涉及VOCs排放作業避開應急響應時段,減少高溫時段VOCs排放。
3.外立面改造、道路畫線、瀝青鋪設等市政工程應避開應急響應時段進行施工作業。
4.儲油庫、加油站應避開急響應時段進行卸油、收油作業,引導群眾主動避開高溫時段加油。
(四)加強監測執法聯動。
各市要加強監察執法能力建設,配備便攜式大氣污染物快速檢測儀、VOCs泄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路檢執法監測設備等,并充分運用VOCs走航監測、用電管控手段,對重點企業、重點工業園區、重點區域開展巡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廢氣“應收未收”、治理設施與生產設備未“同啟同停”、治理技術效率低下、廢氣稀釋排放等問題,并監督相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到位。
組織實施
臭氧污染應急管控工作由各市負責組織實施,可根據當地臭氧污染成因,科學調整具體管控措施。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相關政策技術培訓,開展VOCs走航巡查,建立“發現異常數據-溯源問題來源-移交問題清單-督促整改落實-評估整改效果”的工作閉環,精準指導各市提升臭氧污染應急響應有效性。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