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提出經過3年努力到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水平全面提高,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得到顯著提升,初步建成生態環境物聯網,大數據應用貫穿監管全領域,加快實現省市縣協同化管理、天空地海一體化監管,推動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方案明確了三年行動的五大主要任務:
一是推進生態環境管理數字化智能化,完善、拓展、提升省生態云平臺功能和應用,加強區塊鏈、人工智能新技術融合應用,實現監管流程信息化、監管決策智能化、監管技術現代化。
二是優化空氣、地表水自動監測網,拓展空氣自動監測網絡,全省9個設區城市安裝非甲烷總烴在線監測儀,提升區域站、背景站、城市站、多功能子站等空氣自動監測能力;完善地表水自動監測網絡,實施水質自動監測站更新及升級工程,穩步公開水質狀況實時信息。
三是共建完善海洋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利用相關涉海部門現有的岸基潮位站搭載生態環境監測設備,完善海洋自動監測網絡,與省內科研院所共建共享監測船舶,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能力。
四是加強生態環境實驗室基礎能力,提升實驗室監測分析水平,完善監測實驗基礎條件,加強生態環境科研能力。
五是提升綜合執法和應急能力,完善環境執法監督和網格化監管體系,強化環境應急支撐保障,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提升省級輻射應急響應能力。
方案確定了重點實施的項目及投資計劃。今后3年,全省計劃投入11.87億元,重點實施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空氣與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升級改造、海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實驗室基礎能力建設、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和應急能力提升等五大類項目。
方案明確,將此方案的落實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內容。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堅持全省一盤棋,多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認真組織實施,強化統籌協調,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