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提高亂排污水的違法成本,最高處以50萬元罰款。近日,《深圳經濟特區排水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開征求意見。
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深圳市排水條例》2007年實施,經過十多年的城市快速發展,已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特別是近年來,深圳市打響水污染治理攻堅戰,完成治水投資1200多億元,黑臭水體全部消除黑臭,水環境實現歷史性好轉。為鞏固治水成果,有必要行使特區立法權,結合深圳實際,對條例進行修訂。
《條例(草案)》大幅提高了違法成本,規定未按排水許可證要求排放污水的,因故導致污水直排的,違反污泥處置規定等行為,最高可處以50萬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可吊銷排水許可證;造成損失的,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新建住宅生活陽臺要設污水管道
《條例(草案)》要求,新建居住建筑的生活陽臺和生活露臺應當設置污水管道,從源頭杜絕住宅陽臺洗衣機等污水直排入河。
排水管理與海綿城市建設密不可分。深圳于2016年成為國家第二批海綿城市試點城市之一,但全國海綿城市建設領域立法滯后。為彌補空白,《條例(草案)》還提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當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建設雨水源頭控制設施和利用設施,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削減雨水徑流和面源污染。
排水許可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為貫徹簡政放權的要求,《條例(草案)》變通上位法對所有排水戶一律審批的管理方式,按照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小型排水戶的分類標準,分別實施審批和備案管理。
從事工業、工程建設、醫療、餐飲、酒店、洗染、汽車修理、洗車、加油、屠宰、農貿等活動的排水戶到區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從事美容美發、洗浴以及月用水量較少的小型餐飲活動的排水戶到區排水主管部門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備案。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