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成效評估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9〕407號)文件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對2019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開展情況進行了自查,“十三五”期間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完成1800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1556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019年度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完成390個建制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際完成397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受益人口70.22萬人。實施項目主要涉及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治理、飲用水水源保護等方面。農村牧區環境綜合整治總投資14356.44萬元,其中中央資金4642.11萬元、地方政府投資6877.51萬元、其他資金2836.82萬元。目前已建成的設施基本上都能夠正常運行,項目實施后,相關建制村環境質量得到很大改善,整體環境面貌徹底改觀,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的使用能夠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項目管理規范、項目質量較高、群眾反響較好。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