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從現在起集中1個月時間,長春市將開展“施工揚塵、拆遷揚塵、堆場揚塵、裸土揚塵”等4項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運用“吉林一號”衛星遙感監測管理系統盯牢污染源,通過細化標準、明晰責任、規范管理、量化考核,依法、科學、精準治理揚塵污染,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專項行動期間,長春市將充分運用長光衛星技術有限公司“吉林一號”衛星遙感掃測和管理軟件,對“施工揚塵、拆遷揚塵、堆場揚塵、裸土揚塵”圖斑數據信息進行采集、分析,運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實施“查、測、溯、治、督、評”全周期閉環管理,盯牢各類揚塵污染源,加強精細化管控,助力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提升。
精細化管控施工揚塵。全面落實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建設單位要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動態管理施工工地管理清單,確保從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道路施工和維護、園林和綠化、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單位信息準確。嚴格實施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出入口道路實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備車輛沖洗設施、設置灑水降塵設施并安排專人定時灑水降塵、道路及加工區應實施混凝土硬化、設置良好的排水網絡系統、土方開挖后盡快完成回填。房屋建筑工程外腳手架外側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城市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攪拌砂漿應采取封閉、降塵措施。
標準化管控拆遷揚塵。建(構)筑物拆除區域及建筑垃圾暫時存放區域應設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圍擋。拆除過程中場內道路應采取噴淋、噴霧或灑水等降塵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應將現場清理干凈,做好路面硬化。建筑垃圾原址堆存時間不得超過2周。臨時堆存期間應全面開展綠植覆蓋,不具備綠植覆蓋條件的,夏季每1小時灑水1次,春季和秋季每2小時灑水1次。
規范化管控堆場揚塵。涉及散裝貨物運輸業務且有粉塵排放的鐵路貨運站(場)等物流露天堆場,應采取有效的封閉措施;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沙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密閉貯存。物料(或廢渣)的裝卸、輸送應采用皮帶封閉傳輸,破碎、混合、研磨、篩分等工藝過程要設置密閉集氣裝置進行收集處理。
動態化消除裸土揚塵。裸露地面、土方作業區、長期閑置工地、臨時渣土堆場、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兩側、建設用地裸露地面,應采取綠化、鋪裝或者遮蓋方式防治揚塵。今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地面。
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集中整治揚塵專項行動,各級各部門將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檢查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掛圖作戰,銷號管理,確保專項行動落實到位。
強化考核管理。以轄區空氣環境自動監測站的監測結果為依據,對可吸入顆粒物(PM10)指標進行排名通報。對專項執法行動落實不到位,或整改進度緩慢的,由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領導小組組長約談相關責任人。
強化監管執法。集中開展揚塵污染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執法檢查,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施工單位,不良信息要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城市建成區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