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重大部署,開辟了“中國之治”新境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必須準確把握全會精神核心要義,把加快國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擺到更加突出位置。
充分認清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意義
加快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首先要認清重要意義,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更加自覺。
一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作為派駐南方能源監管機構,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進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中主動作為、積極作為,做到走在前、作表率,當好排頭兵、試驗田。
二是新時代能源發展改革的必然要求。當前,國際能源格局發生重大變化,我國能源發展已經從總量擴張轉向提質增效的新階段,做好能源工作,迫切需要提高能源治理水平。作為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必須順應能源發展潮流大勢,把加快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作為頭等大事,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抓好落實。
三是有效履行能源監管職責的必然要求。南方區域,改革開放的先行地、試驗田,地位重要,監管責任重大。面向五省(區),監管點多線長面廣,任務繁重與力量薄弱的矛盾突出。作為一線監管機構,必須強化擔當、有為善為,自覺把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作為提升能源監管水平的重要途徑,不斷開創能源監管新的局面,使能源監管發揮更大、更多、更重要的作用。
大力推進能源監管體系現代化
加快能源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要與時俱進,建立現代化能源監管體系。當前,需圍繞理念、組織、方法、手段4個方面,重點發力。
監管理念現代化。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服務大局、監管為民”監管理念同時,著力強化5種觀念。預防為主的觀念。抓好形勢分析預判,見微知著,防微杜漸,打好主動仗,下好先手棋,不斷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時效性。審慎監管的觀念。適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的趨勢,實行包容性監管,推動形成更加開放、更具活力的能源發展格局。智慧監管的觀念。適應科技革命趨勢,充分發揮現代科技在能源監管中的作用,不斷豐富監管的渠道和手段。社會共治的觀念。堅持多元參與、共同治理,努力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全方位監管新格局。專業監管的觀念。適應現代能源監管對高水平專業人才的需求,著力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強、專業技術精、能打敢打硬仗的能源監管隊伍,為能源改革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監管組織現代化。進一步抓好職責理順。統一機構設置,明晰工作界面,形成全國統一監管、分級負責、權責相符的監管格局。強化區域監管協調功能。支持區域局加強對本區域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區域能源協同發展新機制。建強用好現有監管隊伍。抓好專業素質能力提升,抓好崗位實踐鍛煉,強化擔當作為的意識,最大限度發揮好現有編制人員作用。
監管方式現代化。加強標準化監管。抓好能源監管標準體系打造,發揮標準在能源監管中的主導、調節、約束、控制功能,提高能源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抓好綜合協同監管。統籌整合利用好內部、外部資源,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做到監管事項和行政執法事項全覆蓋,提高監管的規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深入推進信用監管。加強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和應用,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監管手段現代化。用好信息化手段。抓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數據融合、實時監測、智能分析、共享高效”數據平臺,加強對能源運轉的監測分析,為工作決策指導提供支撐。用好信息披露手段。加大監管信息披露和典型問題曝光力度,提高能源監管的社會參與度和知曉度,強化監管成果的運用。用好行政執法手段。直面問題,敢于亮劍,用好約談、通報、限期整改、行政處罰、移交處理等措施,樹立能源監管的權威。
深刻把握能源監管能力現代化的主要任務
監管能力現代化,就是要按照國家能源局黨組要求,認清職責定位,緊跟形勢任務要求,不斷增強履職盡責的水平。當前,結合實際,需要著力提升8種能力。
促進能源安全供應保障的能力。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必須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始終把促進能源安全供應保障放在第一位,抓好能源供應保障監管,督導守好安全生產底線。
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的能力。高質量發展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任務。必須以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用能需求為立足點,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推進能源普遍服務的能力。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是最根本的治理能力。必須始終牢記初心和使命,堅決扛起保障人民群眾高質量用能的重大責任,讓人民群眾從“用上能”到“用好能”。
依法行政的能力。推進能源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是制度基礎,是根本保障。必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監管職責,不斷提高能源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的能力。政府和市場是調節資源配置的兩種不同機制。必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必須抓好職能轉變,做到簡政放權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相結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處理好兩種市場主體關系的能力。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兩個毫不動搖”要求,平等對待每一個監管對象,公平維護合法權益,切實做到公道正派、公正權威、公平合理。
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的能力。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離不開現代科技支撐。必須充分發揮現代科技的作用,促進能源監管和信息科技深度融合,推動“互聯網+監管”,提高能源監管的智能化、數字化水平。
改革創新的能力。改革創新是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必須堅持創新思維和問題導向,緊盯主要矛盾和薄弱環節,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提高監管的整體效能,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監管有效的能源監管模式。(作者系國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監管局局長、黨組書記)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