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為塑料污染治理明確“時間表”:8月底前,啟動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行業等重點領域禁限塑推進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年底前,開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檢查聯合專項行動,對各地實施方案制定、工作推進和監督執法情況進行部委聯合督查。
塑料誕生以來,相關制品應用廣泛,給生活帶來極大便利,但污染問題也日趨嚴峻。如何尋找環境保護與生活便利的平衡點,成為全社會面臨的共同議題。今年以來,我國塑料污染治理熱度絲毫不減,從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錄(征求意見稿)》等政策文件。在地方層面,北京、天津、浙江、山東、海南等地也結合實際發布了落實有關工作的實施辦法,在商品零售場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意見》等發布以來,社會各界高度重視,各項工作井然開展,取得了良好開局。縱觀此次印發的《通知》,從明確禁限政策界限,到界定管理細化標準,不乏亮點之處,使塑料管控更具系統性、操作性。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涉及諸多部門,《通知》明確了從生產、流通到使用,以及廢棄后的循環和管理的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屬地及部門的具體管理責任、監管職責,并要求通過開展綜合執法、聯合督查等方式加強部門合作,構建聯動機制,防止職能交叉和管理空白。而避免善政遭遇無法落地的窘境,關鍵在于提供可執行、可操作的綜合治理措施。《通知》圍繞主要目標,配套發布了相關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細化標準,同時充分考慮到地區間、行業間差異,提供差異化管控路線,無疑是抓住了問題的“牛鼻子”。以不可降解塑料袋為例,要求到2020年底,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集貿市場則是規范和限制使用。
環保事業從來不是孤立寡與的,務必尋求與社會力量、商業主體的最大公約數。塑料制品限禁用,也絕不是一禁了之,需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一步一步來推動。之于此,《通知》充分考慮到社會應用場景、行業發展與人民生活的剛性需求,對特定場景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特殊需求進行豁免,為企業生產方式和消費者消費習慣的轉變提供緩沖期,相關細化標準也將根據實施情況動態調整。比如,一次性塑料棉簽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塑料袋不包括食品預包裝袋、連卷袋和保鮮袋;在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期間,用于特定區域應急保障、物資配送、餐飲服務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可免于禁限使用等。同時,《通知》強化宣傳引導,提出廣泛開展動員,推動行業企業積極行動,行業責任主體協同共治,社會公眾共同參與,有利于進一步凝聚共識、共抓共治。
目前,“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三位一體的塑料污染協同治理體系正在形成。其中,行業、企業已率先行動,積極參與到減塑工作中。消費者也應養成綠色消費新習慣,逐步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只有社會各主體齊心勠力、各司其責,才能推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