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發布通告,稱根據《海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第三批)的通知》(瓊財資環〔2020〕537號)中關于中老舊車淘汰和污染治理補貼資金分配表的安排,該局決定開展2020年老舊車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補貼工作。
根據該通告,自8月3日上午8時30分起,恢復老舊車提前淘汰補貼申報受理工作,屆時符合補貼申請條件并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的申請人可向海口市生態環境局提出老舊車提前淘汰補貼申請。
老舊柴油車補貼范圍和申請條件為: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初始登記日期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車輛登記時間不在此范圍但在生態環境部機動車環保網上認定為國三柴油車也屬于補貼范圍)。不屬于財政供養單位的車輛;不屬于當年度及之前達到強制報廢或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不屬于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車輛;不屬于2015年1月1日后由省外轉入的車輛;不屬于享受老舊柴油車輛治理補貼的車輛;車輛應當交售給省內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回收拆解,并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公安車管部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補貼標準為7000元/輛-25000元/輛不等。
中重型老舊柴油車污染治理補貼補貼范圍和申請條件為: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符合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中、大型柴油載客車輛和中、重型柴油載貨車輛(注冊登記日期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車輛登記時間不在此范圍但在生態環境部機動車環保網上查詢認定為國三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車也屬于補貼范圍)。不屬于財政供養的車輛;不屬于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行駛里程不超過30萬公里的車輛;車況及發動機達到指定的良好工作狀態的車輛(車輛輪邊功率與標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加載減速煙度排放值不大于1.7m-1,自由加速煙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安裝柴油車顆粒物捕集器后檢測達到規定的排放要求;安裝尾氣在線監控裝置并且與省環保部門柴油車排放污染監控平臺聯網;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補貼標準為12000元/輛-20000元/輛不等。
通告指出,今年系老舊車淘汰和治理補貼工作最后一年,根據老舊車淘汰和污染治理補貼資金分配表,海口市淘汰補貼車輛數為700輛,治理補貼車輛數為200輛,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將按照車輛申請補貼時間的先后順序受理補貼申請和安排補貼發放,當年淘汰、治理任務完成即止。通過該局和海口市車管所審核的淘汰補貼車輛,將不定期、分批次在海口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