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公布省屬國有企業“騰籠換鳥”2020年專項行動方案和 2020年省屬國有企業“騰籠換鳥”首批公開發布項目清單,提出兩類資源整合礦井(民營控股國有不控股的煤礦,名義上國有控股實際上沒有真出資、真控股、真管理的煤礦)的國有股權原則上要全部轉讓。首批發布的項目涉及9家省屬國有企業42座礦井。
加快省屬國有企業“騰籠換鳥”是山西省優化國有經濟布局,推動省屬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山西加大“騰籠換鳥”工作力度,轉讓部分國有股權,實現轉讓收益目標,加快新舊動能轉換速度,引進戰略投資者和財務投資者,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有資本布局優化,確保在“十四五”期間實現“騰籠換鳥”真轉化、經濟布局真優化、轉型發展真變化。
為了加快推進“騰籠換鳥”工作,山西省取消了煤礦辦礦主體資格和辦礦主體變更的限制。煤礦股權轉讓按照國有資產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控股股東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備案。煤礦控股股東變更后,控股股東具備生產專業運營管理經驗的煤礦,可以重新辦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控股股東不具備生產專業運營管理經驗的煤礦,應由大型煤炭企業或具有煤礦生產專業運營管理經驗的單位整體托管,確保安全生產和管理水平穩定。煤礦和非煤礦山等資源類企業轉讓國有股權,實行現狀轉讓。如需補繳礦業權出讓收益,由新股東承擔或雙方協商后共同承擔;如需辦理采礦許可證,繳納到期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本金后可以辦理。為優化交易流程,減輕企業負擔,山西將探礦權、采礦權納入企業整體資產進行評估作價,并不再單獨進入礦業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