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能源局了解到,從8月5日起,全省各級能源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停止受理審批煤礦建設項目開工報告,不再辦理開工報告審批,境內所有煤礦建設項目 (包括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技術改造等) 開工均由煤礦主體企業自行批復。
據介紹,煤礦建設項目開工前,必須由煤礦主體企業同時向省、市、縣能源局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上報開工備案文件和煤礦建設項目開工備案登記表,并附主體企業開工批復文件及相關資料。備案信息由山西省能源局在其門戶網站進行公告。
各級能源管理部門將加強煤礦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煤礦項目建設程序,對于不具備開工條件批復開工、未批復開工或未進行備案擅自施工建設的煤礦建設項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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