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督察辦主任曹俊介紹了云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情況,并與省生態環境廳區域督察一辦主任陳玉松、區域督察二辦主任施甘霖、區域督察三辦主任梅紅雨、區域督察四辦主任張衛紅共同回答了與會媒體提問。發布會由宣傳教育處處長陳麗主持,各主流新聞媒體、生態環境廳相關處室及有關單位參加發布會。
曹俊主任從4個方面介紹了全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情況。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面
全省取得積極成效。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52個整改問題已完成41個,1個納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剩余10個中長期事項正在按計劃進度有序推進;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件,共問責30個責任單位、79名責任人。
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的58個問題完成整改43個,正在整改15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移交的7個生態環境問題和洱海生態環境問題責任追究案件,共問責單位43個、責任人167人。
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開展方面
2017年第一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問題細化整改事項771項,完成整改620項,正在整改151項。各州市對8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卷共問責責任單位83個、領導干部293人。
2019年10—12月組織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共向昭通市、文山州、麗江市、德宏州、楚雄州、普洱市、曲靖市、紅河州等8個州市黨委、政府反饋問題284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件21個。
2020年以來,全省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不容樂觀,部分區域水環境形勢嚴峻,3—4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督察組對西雙版納州、臨滄市、紅河州、文山州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6月,對玉溪市星云湖、杞麓湖開展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專項督察意見已經反饋被督察州市,正在推進整改。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體制機制建設方面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委副書記、省長任組長的云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
二是加強機構及人員配備。在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內部成立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和4個區域督察辦公室,同時增設3名副廳級督察專員。
三是加強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設。2016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發了《云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
2020年以來,省生態環境廳參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起草了《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施辦法》,正在按程序進行報審。
督察整改成效方面
一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全面提升了治湖思路,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五個堅持”、“四個徹底轉變”。加大資金投入,從2018年起,每年安排37億元財政專項資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較2016年增長約4倍。
二是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進一步壓實。全省建立了牽頭單位負總責,責任單位負全責的整改分級負責制,細化整改驗收銷號工作機制。出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的規定(試行)》,制定《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三是解決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著力打造“撫仙湖生態圈”,打響洱海保護治理攻堅戰,實施滇池保護治理“三年攻堅”行動。6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成立管理機構,約14.8萬輛黃標車完成淘汰,6個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全部完成建設。
四是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加快補齊。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滇池流域、洱海流域率先實現污水收集處理全覆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2%,城鎮建成區、A級景區全部消除旱廁。
五是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改善。2019年,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1%,位列全國第三。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斷面水質全部穩定達標,保持Ⅲ類以上水質。九大高原湖泊水質穩中向好。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62.4%。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的開展及整改,對落實各地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通過環境保護督察及整改這個重要制度和平臺,不斷提升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水平,助力中國最美麗省份和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譜寫好中國夢云南篇章作出貢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