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記者從市大氣辦獲悉,9月份是臭氧污染防控關鍵時段的最后一個月,也是抑制臭氧污染,爭搶優良天、確保年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關鍵月。為貫徹落實《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關于加強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導意見》(冀氣領辦〔2020〕77號)文件要求,堅決落實部、省、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和批示指示精神,我市抓住機遇、背水一戰,強力攻堅,制定出臺了《廊坊市9月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全力抑制臭氧污染,扭轉當前臭氧污染防控不利的被動局面,爭搶優良天。
《攻堅方案》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以全面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統籌疫情防控、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攻堅克難,抑制臭氧污染,減輕臭氧對公眾身體健康的影響,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標。按照《攻堅方案》要求,我市將突出科學分析,強化精準治理,堅決扭轉臭氧污染不利局面,力爭9月份優良天數同比大幅增加。
第三部分是重點措施。措施首條內容突出強調,要強化精準分析、預判和精準管控。9月份,在預判到可能出現較重臭氧污染的時段內,對臭氧污染嚴重的市三區、永清縣、固安縣、霸州市、文安縣、大城縣涉VOCs排放企業,在每日凌晨5時至14時實施錯時生產。錯時生產期間,涉VOCs排放企業涉VOCs工序停止生產。列入省定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企業、市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生產保障類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績效分級達到A和B級企業、采用催化燃燒(蓄熱氧化)等高效VOCs治理設施或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要求的企業可正常生產(生態環境部和省執法檢查時有違法排污行為的企業除外)。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參照執行。措施還圍繞油品儲運銷全過程VOCs排放管控、重點行業停檢修計劃調整、未達標涉VOCs排放企業專項培訓和整改提升、NOx排放企業管控、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活性炭定期更換、源頭替代、整治露天燒烤和飯店油煙、市政工程錯時作業管控、VOCs排放監測監控、灑水和噴霧抑塵降溫管控、交辦問題整改、執法排查整治和宣傳督導等方面,明確了16項強化管控舉措,提出了具體標準,明確了完成各項任務的牽頭部門、配合部門和責任單位。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