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環境污染問題的發現能力?日前,浙江省發布《關于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到2022年,初步建成問題發現及時、預警溯源精準、分析研判科學、案件查辦高效的問題發現查處體系,實現對環境污染問題的及時有效管控。
重獎環境污染問題舉報者。《實施意見》指出,浙江省將通過政策激勵、法制宣傳等,鼓勵和引導群眾發現并通過電話、信函和網絡等方式反映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手段隱蔽、性質惡劣的環境違法線索。對舉報環境污染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環境違法行為,查實后可給予舉報人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智能化也是重要途徑。“運用大數據手段分析異常數據,及時發現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強化大數據分析研判能力上,《實施意見》要求要以數字化建設為核心提升問題發現能力,實現與“互聯網+監管”平臺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近期,杭州利用企業“環保碼”成功破獲一起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案件,就是運用智能化手段的一個體現。
“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能精準有效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浙江省深入推進環境監管執法最嚴省份建設,但環境違法問題仍時有發生,且呈現復雜化、隱蔽化、高科技化的趨勢,對傳統的監管執法模式構成了嚴峻挑戰。浙江省率先開展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建設,正是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新時代美麗浙江建設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接下來浙江省將盡快出臺配套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和環境污染問題發現和查辦激勵辦法,按照《實施意見》有關要求構建環境污染問題發現的人防、物防、技防網絡,顯著提升浙江省社會化、智能化、專業化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能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