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態環境部的最新披露,曾經在社會上產生廣泛影響的深圳灣環評報告涉嫌抄襲事件中的相關單位及個人均受到嚴厲處罰。同時,截至8月20日,全國累計對227家環評單位和224名環評從業人員實行失信記分;10家單位和5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單或環評失信“黑名單”,受到禁止從業的懲戒。
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介紹,針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深圳灣環評報告涉嫌抄襲事件,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已于今年5月完成行政處罰程序并在官網公開,對建設單位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分別予以罰款100萬元和200萬元;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按環評編制收費的5倍予以頂格罰款,共計320萬元,并予以失信記分15分;對編制主持人兼主要編制人員予以5年內禁止從事環評文件編制工作的處罰,同時予以失信記分20分。
劉志全說,對環評弄虛作假,生態環境部堅持既追究單位責任,又溯及個人,依法落實“雙罰制”。他表示,近年來,環評領域在信用監管上率先突破,截至8月20日,僅生態環境部層面累計對50家環評單位和61名環評從業人員實行失信記分。
劉志全表示,修改后的環評法取消了環評單位資質許可后,生態環境部出臺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失信行為記分辦法》等文件,上線了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
他說,通過信用平臺,實現了信息公開,即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按規定通過平臺提交本單位、本人以及編制完成的環評文件基本信息。劉志全表示,目前已有5700余家單位和34000余名環評從業人員在環評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環評從業單位和人員信息、業績、是否被納入“黑名單”、記分情況一目了然。
劉志全強調,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推動環評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指導督促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落實環評信用監管工作要求,對地方監管記分情況開展定期調度,并建立通報機制。同時,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紅、黑名單機制,加快研究推動環評信用平臺與相關領域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責任編輯: 江曉蓓